2026年早春时节,中国外交部向日本政府递交正式照会,设定180日倒计时,要求返还遭劫掠长达118载的唐代鸿胪井碑;随函附列的18件重点文物追索目录,逐项标注劫掠时间、运输路径、接收机构及现存位置等关键史实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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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绝非礼节性交涉,而是一次依据确凿史料与国际法理展开的历史正名行动。

公众或许心存疑问:一方古碑,何以激起如此深远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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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东京外务省收到中方送达的外交文书,措辞严谨、立场坚定——中国政府敦促日方于半年内完成包括唐鸿胪井碑在内的系列文物返还工作;其中最核心目标物,是重达9.5吨、现陈设于东京皇宫东御苑内的唐代石刻原碑。

事态演进至此,已超越常规外交沟通范畴,升格为依托完整证据链与现行国际公约框架发起的主权性文物追索程序。

此次行动引发高度关注,根本原因在于该碑所承载的政治属性极为特殊:它并非寻常碑碣,亦非孤立艺术遗存,而是唐代中央政权在辽东地区实施册封治理、确立行政管辖关系的原始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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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面仅镌刻29字铭文,却清晰记载开元元年(公元713年)鸿胪卿崔忻奉诏出使、册立靺鞨首领大祚荣为“渤海郡王”的全过程,其文字内容构成中国历代对东北行使主权的不可替代性实证材料。

唐鸿胪井碑诞生于盛唐气象初开之际。开元元年,崔忻受命北上履行册封使命,返程途经旅顺黄金山南麓,凿井取水并题刻纪功,后世遂称此石为“唐鸿胪井碑”;该碑长期矗立于当地,屡见于明清方志、近代考古报告及地方学者实地调查记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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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日俄战争爆发后,日军攻占旅顺,随即启动系统性文化资源清查与搬运计划;至1908年,日方动用海军舰艇与工兵部队,将整块碑石连同基座整体拆卸装运,全程留有军方运输指令、海关放行单据及宫内省接收档案。

此后,碑体被转移至日本本土,最终安放于东京皇宫东御苑内,由宫内厅专设区域保管;为模糊历史痕迹,日方还在旅顺原址树立仿制标识牌,但真品始终未予归还。

中方认定,此次移运发生于战时军事占领状态下,属典型的殖民掠夺行为;更关键的是,碑文内容直接驳斥了20世纪初日本学界鼓吹的“满蒙不属于中国”等歪曲史观,因而成为其刻意清除的历史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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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日本为配合侵略扩张战略,大力构建所谓“东北历史独立论”,亟需消解中原王朝在此地的统治印记;而鸿胪井碑作为唐代官方政治活动的唯一现存实物,天然构成对其叙事体系的根本性质疑,故被列为优先控制对象并长期秘藏。

长期以来,民间力量持续推动追索进程。童增先生数十年间多次致函日方高层,系统搜集散佚文献、整理影像资料、组织学术研讨,并借助媒体平台扩大社会影响;然而日方始终采取回避回应、搁置处理的消极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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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童增先生逝世后,相关议题不仅未中断,反而因证据体系全面竣工、国家机制正式接入而跃升至全新阶段;2026年1月外交照会的发出,标志着追索主体由个体倡导转向国家主导,且首次设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节点。

本次行动的根基,源于一套历时十余年构建完成的立体化证据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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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级文博机构牵头编纂的《唐鸿胪井碑档案文献总汇》,共收录368类原始资料,涵盖清代《盛京通志》等早期方志引述、民国时期金石学家手稿、1930年代旅顺地方测绘图纸、2010年代三维激光扫描建模成果、高清拓片比对数据,以及部分日方宫内省、陆军省、关东都督府当年形成的内部文书线索。

中方指出,上述材料足以还原碑石原始地理坐标、劫掠执行单位、运输时间节点、移交管理流程等全要素信息,从而构筑起环环相扣、逻辑自洽的举证闭环;据此,中方彻底否定了所谓“合法收藏”或“善意取得”的辩解空间,明确认定其为战争期间非法攫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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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判日方可能提出的两类主要抗辩理由,中方均已准备针对性回应。其一,或将该碑纳入皇室私产范畴,声称归属宫内厅管理,不便由内阁直接干预。

对此,中方强调:碑石运离旅顺系由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统筹、海军舰队执行、宫内省接收,全程处于国家机器运作之下;其长期存放于皇宫开放区域并接受官方经费维护,本质上属于国家行为产物,不能以私人财产概念规避国际责任。

其二,或援引“时效原则”“历史遗留问题”等惯用说辞,试图淡化法律责任。

中方此次明确援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95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返还的公约》,强调战争劫掠、强制迁移、非法出口等情形下,文物返还义务不因时间流逝而自动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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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照会所列追索清单并非聚焦单一标的,而是涵盖商代亚醜方鼎、北宋《五牛图》摹本、明代郑和航海罗盘残件等共计18件代表性流失文物。

中方将这批文物与鸿胪井碑同步提出,释放出清晰信号:后续追索将以类型化、体系化方式全面推进,不再拘泥于个案谈判或零散协商;这对日方而言,意味着应对策略必须从被动应付转向整体研判,无法再依赖拖延战术或选择性回应。

与此同时,中方亦为后续步骤预留制度接口:若180日期限届满仍未实现实质性交付,中方拟升级外交层级施压,并视情启动多边机制磋商,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国际法院咨询意见请求、提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介入协调、或依据双边条约启动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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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实践表明,我国在海外文物追索领域已有若干成功先例,如2000年回归的北朝菩萨像、2019年追回的曾伯克父青铜组器等,均印证只要证据扎实、路径合规、外交协同得当,文物回归完全具备现实可行性。

本次中方突出“法理先行”原则,即以档案实证为基础、以国际规则为准绳、以程序正义为路径推进整个交涉过程,彻底摆脱单纯道德呼吁或情感动员的传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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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代中国而言,鸿胪井碑的回归远不止于一件文物的空间复位,更是对一段被遮蔽历史的郑重确认,是对殖民掠夺行为的正式追责,是对旅顺原址百年空缺状态的历史性填补,也是对中国近代以来文物主权受损局面的一次系统性矫正。

中方反复申明,此次行动绝非一时兴起,而是历经数十年资料挖掘、十余载法理推演、多年跨部门协作筹备后的战略性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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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180天法定时限已正式启动倒计时。若日方决定履约,须协调宫内厅、外务省、文化厅等多方机构,完成文物清点、安全包装、跨境运输、交接仪式等一系列复杂操作,同时面临国内舆论压力与政治成本考量;若继续回避或拒绝,则中方极有可能将事件提升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G20文化部长会议等更高层级国际平台进行公开陈述与规则倡导。

此事早已超出文物保管技术层面,实质已成为检验历史认知立场、衡量国际规则践行诚意、评估国家信用履约能力的重要标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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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立场毫不含糊:唐鸿胪井碑及清单所列全部文物,依法应当返还;期限不容延展,证据无可辩驳,路径已然明晰;当前最大变数,唯系日方是否愿在既定期限内作出真实、可验证、具操作性的积极回应,并实质性启动归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