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准备在法律上取消“夫妻义务”。法国国民议会已经批准消除多年来的法律不确定性——通过取消“夫妻义务”概念的法律,即缺乏亲密关系(性生活)有时甚至可能导致离婚。
法国国民议会(法国议会下院)1月28日一致通过了对《法国民法典》的修正案。修正案明确指出,同居生活并不能强迫夫妻双方进行性生活。
法国议员波兰·克里斯托夫引用的一项研究数据显示,四分之一的法国男性认为,妻子因义务而非自愿进行性行为是正常的。
投票通过这个修正案的法国国民议会的议员强调道:“我们的责任是提醒他们,他们错了。”
也就是说,根据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这个修正案,在法国,夫妻之间不存在“夫妻义务”——进行性生活,无论是妻子还是丈夫,只要一方不同意过性生活,对方就无权提出性生活,如果对方一辈子都不愿意和配偶过性生活,配偶一辈子都无权进行性生活,否则就构成婚内强奸。
法国国民议会已经通过了这个修正案,下一步是提交给法国参议院表决,法国的议员们希望该法案能在2026年夏季前通过。
这个修正案由法国环保党议员玛丽-夏洛特·加伦和法国地平线党议员波利·克里斯托夫共同提出的,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将“尊重他人同意”的原则纳入夫妻义务清单。
此外,根据该法案,拒绝亲密关系或其不存在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尽管在审判过程中,这类理由有时仍然会被提出。
2019年,法国法院受理了一名男子的离婚诉讼请求——他的妻子多年来拒绝性生活,拒不履行夫妻义务,成为离婚的理由。妻子提出了上诉,但被驳回。
随后,案件被移交给欧洲人权法院审理,2025年1月,欧洲人权法院作出裁决,批评法国的司法实践。
根据《法国民法典》第215条,婚姻迫使夫妻过“共同生活”。尽管在法国法律中不存在“夫妻义务”的法律概念,但在实践中,一些法官在离婚案件审理时仍然将“共同生活”视为同床共枕的义务。
在刑事法领域,这种做法早在2006年就已终止,当时,法国《刑法》引入了婚内强奸的概念。
坎大学家庭法教师杰罗姆·勒普罗沃将这种现象为“某种传统”的延续。据他所说,在19世纪初之前,共同生活是通过共同用餐和同床共枕来定义的,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夫妻义务的概念。
然而,法国的专家强调,这些规范存在于习俗层面,而不是书面文本。莱普罗沃补充说,如今,法国的法官“极其罕见”地做出此类决定,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它在法国会引发“很大的社会反响”。
如果法国参议院和法国总统最终批准法国国民议会已经表决通过的这个修正案,不仅会在法国引起极大的社会反响,还很有可能会引发欧盟的剧烈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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