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邱延波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这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而应该是刻在骨子里的对生命的敬畏。
据大象新闻报道,2月1日上午,武汉后湖大道上,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连接线新春站工地,在拆除龙门吊时,支腿突发倾倒。现场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倾倒的龙门吊砸穿围挡,砸中工地外正常通行的两辆社会车辆:一辆白色的轿车被砸中车顶中间稍靠后位置,车辆后排被压扁,后排乘客1死1伤;白车后边紧跟的一辆黑色SUV侥幸躲过一劫,仅车头擦伤,车上人员无碍。
好好的在路上行驶,突然就被砸了,真是无妄之灾,有人感叹这是天降横祸。
错了,这不是横祸。横祸往往指的是突然降临的、无法防范的灾祸,更多的是强调不可抗力。而这次安全事故,明明是可以避免的,发生死亡事件,纯粹就是人祸。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有明确要求:这类特种设备拆除是高风险活儿,必须设警戒区,封闭下方道路,禁止车辆闯入。更何况工地紧挨市政道路,按建筑施工规范,还得提前交通管制。从视频显示来看,现场道路并未封闭,既没有警示,也没有交通疏导,这简直是把公共道路当自家后院来施工了,岂能不出事?
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37号令)明确要求,对于龙门吊安拆这类“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方案需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信息,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专项方案实施前,需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但从现场看,这些要求并没有落实到位,既无缆风绳固定,也无辅助支撑,更无专人监控结构稳定性。所谓“按方案施工”,恐怕只是应付检查的空话。
还有一点,施工作业时间的选择也极不负责任。临近市政道路的高危拆卸,理应避开交通高峰,优先安排在夜间车流稀少时段,并提前报请交管部门实施临时管制。但此次作业偏偏选在上午11点多,正是市民出行密集时段。这不是疏忽,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漠视。
再过十几天就要过年了,那名死者本来应该开开心心地准备年货,与家人团聚,欢度春节。现在,只能与家人阴阳两隔,这个年,家属怎么过啊?
官方通报称,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希望调查组重点核查三项核心问题:一、拆卸方案是否依法编制并经专家论证?二、作业期间是否落实交通管制?三、施工单位是否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不是写在报告里的空话,而是落在行动上的实线,踩在脚下的底线,变形一点,就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那名无辜遇难的市民,不是运气不好,而是被安全防线失守所害。一条生命不能只换来一句“正在调查”,而应该是调查之后的追责。
只有严厉追责,才能给死亡以告慰,给家属以交代。只有让无视安全的人过不好年,才能让更多的人安全地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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