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宁波小洛熙事件官方通报发布,明确该事件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这一结论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作出,既划定了事故性质,也引发了公众对核心争议点和医生刑事责任的广泛关注。对此,北京律师葛树春进行深度解读!
葛树春认为,事件核心信息三个关键点需重点关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事故,其中一级甲等对应患者死亡,是医疗事故的最高等级 。结合官方通报,此次事件有三个核心信息值得聚焦:
一是医方过失的具体情形。通报明确,医方存在术前诊断依据不足、未开展多学科讨论、手术时机和入路选择不当、术中操作失误致手术时间延长,以及术后监测和处理不及时等多项过失 。这些过失并非单一环节的疏忽,而是贯穿诊疗全程的系统性违规,违反了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二是因果关系的划分。鉴定认为,医方过失与小洛熙术后因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同时,患儿自身存在复杂的心脏畸形,增加了手术难度,与死亡结果有一定关联,这也是医方仅承担主要责任而非全部责任的原因。
三是行政处理的严厉程度。官方已对涉事人员作出处罚,主刀医师被吊销执业证书,两名医护人员分别被暂停执业6个月和给予警告罚款,相关科室主任和医院管理层也被免职或处分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吊销执业证书是对医务人员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该医师将永久丧失从医资格 。
关于医生是否承担刑责,葛树春认为,核心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
网友最关心的“医生会不会坐牢”,答案并非由医疗事故等级直接决定,而是取决于是否符合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结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只有构成犯罪的,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否则仅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有两个核心标准,其一,是否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擅离职守、严重违反诊疗规范、使用未经批准的器械药品等。其二,该行为与患者死亡是否存在刑法意义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从此次官方通报来看,目前仅作出了行政处罚,未提及刑事立案。这意味着,现有证据尚未达到刑事追责的标准——医方过失虽明显,但尚未被认定为“严重不负责任”的刑事范畴。
实践中,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大多以行政和民事处理结案,只有像最高检公布的案例中,医务人员拒不履行抢救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才会被追究刑责。
关于后续维权,葛树春认为,家属可主张民事赔偿!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民法典的规定,小洛熙家属有权向医方主张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赔偿金额将根据医方承担的主要责任比例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可参考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最长不超过6年。
家属若对事故鉴定结论或行政处理结果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次鉴定,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权。
综上,小洛熙事件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定性,明确了医方的诊疗过错和行政责任。医生是否承担刑责,仍需看是否有证据证明其存在“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诊疗规范,才能切实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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