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延迟退休落地执行,法定退休年龄有序渐进向后延迟。
同时在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中明确,退休除了按照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退休以外,还可以选择弹性退休,这里包含了弹性提前退休以及弹性延迟退休。所以在不同退休选择之下,是退休时间的不同,缴费年限的不同,退休年龄的不同更会影响退休后的待遇有所不同。
那么针对于弹性延迟退休而言,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四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选择最长不超过3年的弹性延迟退休。这里可以看出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职工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同意后可以申请弹性延迟退休,所以针对于普通职工而言弹性延迟退休不仅需要自愿进行申请同时需要所在单位同意。
但是这里针对于公务员以及事业编制而言,明确表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发的那个退休年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可以看出这里针对于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申请弹性延迟的延迟是不允许的,“应当及时办理”更是体现出来其态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公务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领导人员是无法弹性延迟退休的。
其主要意义在于上述岗位包含了公务员群体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跟领导岗位,作为公共岗位而言,不允许上述岗位弹性延迟退休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公共岗位权力固化,增加廉政风险,所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及时办理退休有助于岗位廉洁,同时上述岗位均在“编制里体制内”固定岗位下“一个萝卜一个坑”只有老的人退休下来才能有更多年轻干部走上去,促进了组织队伍的流动性,最后一方面随着延迟退休的推行,上述岗位无法申请弹性延迟退休也有助于延迟退休政策起到了表率带头作用。
那么退休新规实施后,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都不能延迟退休吗?
这里是需要明确的,针对于公务员跟事业编制人员,两类人员有两种不同规则以及标准。
针对于公务员而言是无法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申请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及时办理退休,到了年龄必须退休。这点需要明确,但是这对公务员而言在按照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而言的延迟退休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同时根据《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而言针对于公务员而言有更多的提前退休可以选择,可以看出公务员相对于其他人员而言有着“前松后紧”,提前退休政策宽松,延迟退休政策收紧。
而另一方面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弹性延迟退休是需要进行岗位进行区分的,如果属于管理岗位以及领导岗位而言是无法进行弹性延迟退休的,而除此之外的后勤岗位非管理岗位非领导岗位的话,包含部分专业类技术类教授类人员而言是可以进行弹性延迟退休申请的,所以这里针对于事业编人员需要进行岗位区分,并非所有事业编制均无法选择弹性延迟退休这点是需要明确的。部分非领导岗位非领导岗位而言,延迟退休更有助于技术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避免了提前退休的资源浪费,这点还是需要加以进行区分!
- 参考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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