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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想过,一枚看似普通的螺壳,在司法认定中竟被标定为2.1万元?
更令人震惊的是,即便你只是将其购入、静置家中,既不转手、也不赠予,纯粹当作室内陈设欣赏,依然可能触发刑事追责程序。
读完下文,你或许会对“旅游纪念品”这五个字,生出前所未有的审慎与敬意。
仅花费数十元购得一枚海贝,何以触碰法律红线?
鹦鹉螺究竟承载着怎样的身份分量
每逢暑期或黄金周,东南沿海各大城市渔港集市、文旅街区及景区周边摊位上,总能看到琳琅满目的海洋类工艺品。
其中一种螺壳尤为吸睛:通体泛起温润柔亮的珍珠母光泽,螺旋结构匀称流畅,纹理细腻如匠人精雕,这便是鹦鹉螺的外壳。
不少游客认为,贝壳不过是海边常见之物,花几十至百元购一枚置于案头,只为装点居室、留存旅途记忆,合情合理,毫无违和感。
殊不知,这一再寻常不过的消费举动,一旦涉及特定物种,极有可能已悄然踏入刑法所划定的禁区。
2021年,上海虹口公安分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收存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涉案人员程某于私宅内长期保存含鹦鹉螺、玳瑁甲片、红珊瑚枝干在内的多种受保护生物制品,经专业机构估值,整体市场参考价接近30万元人民币。
程某的辩解颇具代表性——他坚称仅作私人收藏与审美鉴赏,主观上并无牟利意图,亦未对外流通,因而心存“居家自赏无碍”的错觉。最终,其行为仍被依法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需特别强调:程某未实施销售行为,未参与跨境运输,亦未办理任何出口手续,仅完成“购买+存放”两个动作。
然而,“非法收购”这一单一行为,已足以满足《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关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罪要件。
若想真正理解为何一枚螺壳能引发牢狱之灾,必须溯源至鹦鹉螺不可替代的生态与演化地位。
鹦鹉螺绝非普通贝类,而是现存最古老的海洋软体动物活体代表之一,其直系谱系可上溯至距今约5亿年前的奥陶纪早期,比恐龙首次现身还要早出数亿年光阴。
在那个远古海洋时代,鹦鹉螺先祖体型庞大、游速迅捷,凭借复杂眼结构与强健触腕成为当时食物链顶端的掠食者;历经地球史上五次大规模生物灭绝事件后,它奇迹般延续至今,形态特征与生理机制几无显著变异,因此被国际生物学界誉为“海洋活化石”。
尤为震撼的是其壳体构造:整枚螺壳由三十余个彼此隔离的气室构成,通过精准调控各腔室内气体比例,实现浮力动态平衡,从而自如完成垂直升降与中性悬浮。
该仿生原理深刻影响了人类深海探索装备的设计逻辑——全球首艘实用型蓄电池动力潜艇、以及美国海军第一代核动力攻击潜艇,均以“鹦鹉螺号”命名,足见其科学启发价值之深远。
正因如此,鹦鹉螺不仅具有不可复制的科研意义,更在仿生工程、材料学与流体力学领域持续提供关键灵感,堪称自然界的超级教科书。
但这样一种兼具历史厚度与现实价值的生命体,如今却正滑向功能性灭绝边缘。
鹦鹉螺的种群再生能力极其脆弱:个体需发育至10—15周岁方达性成熟阶段,每年仅产卵数枚,且胚胎发育周期长达整整一年。
换言之,人类单次捕捞所造成的数量损失,往往需要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才能自然弥合;一旦局部海域资源枯竭,整个区域种群将大概率永久消失。
叠加海洋酸化加剧、表层水温异常升高、栖息地珊瑚礁白化等多重气候胁迫效应,鹦鹉螺赖以生存的深海热液区与斜坡带正加速萎缩。
鉴于上述严峻形势,全部鹦鹉螺科物种均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实行全链条贸易禁令与进出口许可严控机制。
在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新版)将其明确列为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级与大熊猫、朱鹮、东北虎完全等同。
“不清楚”三个字无法成为免责盾牌
近年来,全国海关系统在进出境监管环节查获鹦鹉螺及其衍生制品的案例呈高频态势。
2019年,北京海关全年累计截获鹦鹉螺壳走私案件25起;2021年,深圳宝安机场海关于旅检通道查扣含鹦鹉螺在内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共17件,总重达4.712千克;2023年,深圳皇岗海关在入境旅客随身行李中发现3件鹦鹉螺属动物壳体成品。
2024年,西九龙站海关于高铁口岸查获3件总计0.84千克的鹦鹉螺壳制品;同期,上海邮局海关在一票申报品名为“儿童益智玩具”的国际邮件中,精准识别出一枚完整珍珠鹦鹉螺壳。
从航空口岸到铁路枢纽,从随身行李检查到跨境邮政查验,各类通关路径均出现试图夹带鹦鹉螺制品入境的尝试。
据多份官方通报披露,大量涉案当事人面对调查时给出的理由高度趋同:“从未听说这是保护动物”“只当是普通装饰贝壳”“当地商贩未提示携带限制”。
但法律裁量从不以主观认知盲区为豁免依据。
依据农业农村部颁布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每一件鹦鹉螺壳的法定基准估值统一核定为人民币2.1万元。
这意味着,哪怕你在三亚夜市以98元现金成交,在司法认定中,这件物品的法律属性价值即为2.1万元整。
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视情节轻重,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用不足百元换取数年自由受限——这笔人生账目,无论怎么核算都严重失衡。
仅购不售=安全无虞?
当前社会普遍存在一个典型认知偏差:误以为只要不对外销售、不从中获利,单纯购入观赏就不构成违法。
实则不然。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属于选择性罪名,即三种行为模式中任一单项成立,即可独立构罪。
换言之,“收购”本身即为刑法评价对象,无需叠加运输、出售等后续环节,购买行为一经完成,法律风险已然生成。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网络平台交易同样适用该规则。最高检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显示,陈某帅等19人依托微信社交软件搭建买卖网络,借助快递物流寄送象牙雕刻件、砗磲摆件、鹦鹉螺壳等多种濒危物种制品,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主犯最终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幻想线上交易隐秘难察?笃信快递流程无人复核?此类侥幸心理在当今数字化执法体系下早已不堪一击。
检察机关办案过程中,会全面调取电子支付流水、即时通讯记录、物流轨迹数据、电商平台订单快照等多维证据,形成完整闭合证据链。每一次网页浏览痕迹、每一笔虚拟账户转账、每一个电子运单编号,皆可转化为法庭上的有力指控依据。
客观而言,我们完全能够共情部分消费者初见鹦鹉螺壳时的心动——那种天然形成的虹彩光泽、黄金分割般的螺旋韵律、以及跨越五亿年的生命质感,确实赋予它无可争议的艺术感染力与收藏吸引力。
但也正是这份摄人心魄之美,驱使无数鲜活个体被强行拖离深海家园,终结生命,仅余空壳沦为他人客厅里的静默陈列。
一个挺过五次生物大灭绝、见证寒武纪生命大爆发、亲历白垩纪陨石撞击的古老物种,竟险些毁于当代人对视觉愉悦的过度索取——这种反差本身,就是对人类文明最尖锐的叩问。
守护濒危野生物种,从来不只是科研机构与执法部门的专属职责,每一位消费者的指尖点击、每一次购物决策、每一份旅行纪念的选择,都在实时塑造着这些物种未来的存续图景。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这句呼吁已被反复强调多年,但从鹦鹉螺壳屡禁不止的流通现状来看,这句话仍未真正渗入大众日常意识深处。
法律设立的根本目的,不是惩罚无知,而是唤醒敬畏;不是制造恐惧,而是构筑边界;不是事后追责,而是事前止步。
你是否留意过亲友家中摆放的某枚奇特螺壳?是否曾在旅行途中带回过类似海洋纪念品?若有,请务必查阅其物种学名并核实保护级别。
有些物件表面是装饰,内里却是悬于头顶的法治警钟。
参考资料:人民资讯《犯法!他在网上买了一个鹦鹉螺壳 被警方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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