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于海南岛设立慰安所这一事件,堪称侵华战争中一起极具典型性的惨案。
1939年2月,日军登陆海南,在占领全岛之后便开始着手建立慰安所。直至1945年日军投降之际,全岛存在62至70余处此类场所。那大镇的赵家园慰安所便是其中之一,该慰安所内囚禁着21名少女,其年龄跨度从13岁至19岁不等。这些少女大多为本地黎族或汉族人,亦有少数来自台湾。她们或是被日军以招工之名诱骗至此,或是直接在村庄中被掳掠而来。
日军占领海南后,为维系部队纪律,避免因性病传播以及强奸事件损害自身形象,遂大规模兴建慰安所。然而实际上,这些场所沦为了强迫妇女提供性服务的罪恶之地。。
海南岛的慰安所分布于海口、文昌、嘉积、陵水、那大、临高等地。各个慰安所内,人数少则寥寥数人,多则可达上百人。仅崖县、昌江县、八所、那大等地,就有1300多名妇女不幸受害。据统计,全岛受害妇女超过一万之众,然而战后敢于站出来公开自身遭遇的却不足百人,这是因为她们所承受的耻辱感与身体创伤过于沉重。
日军在海南设立的慰安所,不仅有固定的建筑形式,还存在移动的慰安队。这些慰安队每月会轮流前往偏远的兵营提供所谓的“服务”。以那大镇的慰安所为例,在开张后的头10天里,便有3000多人次的日军前来。那些可怜的少女们从早到晚不停接待,每次接待时间被限制在15分钟。由于过度劳累、疾病侵袭以及遭受残酷虐待,大部分少女没能活着走出那罪恶的深渊。
秀梅出生于1923年,来自海南乡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其父母以务农维持生计。1942年春季,她看到海口一则招聘女工的广告,广告宣称每月薪资10元,且提供食宿,便报名应聘。她原本期望通过这份工作赚取些许钱财,为弟弟购置鞋子,未曾想却被强行送至那大镇慰安所。
阿燕出生于1926年,是一名黎族女孩,在山区长大,每日以采茶为生。1942年夏季,日军巡逻队在山上将她掳走,并直接关进慰安所。
王志凤出生于1925年,是澄迈县人。1942年,她在前往外婆家的途中遭日军拦截,腿部被枪托砸伤,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疤痕。
黄玉霞出生于1924年,新婚不久。1942年,日军闯入其家中,以刺刀胁迫她的丈夫,将她强行带走。
陈亚扁出生于1927年,是陵水县的黎族姑娘,15岁时被抓至陵水据点,白天被迫从事杂役,夜晚则遭受日军的侵犯。
黄有良出生于1927年,是陵水县人。14岁那年,她在田间劳作时被日军掳走,随后被关押进藤桥慰安所。
这些少女背景相似,大多贫困家庭,父母务农或打零工。日军巡逻队常在乡村转悠,记下年轻女子位置,夜里闯门抢人。招工广告贴满海口街头,许诺纺纱厂工作,实际是骗局。从香港、广州骗来的也有300多人,送到石碌铁矿慰安所,年龄从7岁到20多岁。
慰安所少女们被集中管理,发放破衣,关在小隔间。日军定规则,军官优先,士兵凭券,每张券15分钟。看守用竹竿敲窗计时。少女们每天吃掺沙稀饭,偶尔菜叶。生病无药,只遭打。试图逃跑被抓回吊树鞭打。
海南全岛类似事件多,陵水县20多名黎族少女被抓,崖县320多名农村妇女受害。日军在海南的慰安所总数62个以上,受害者来源广,包括本地、台湾、香港、广州。战后幸存者回忆,这些背景让她们更难适应,很多人终身不育,一身病痛。
1945年,日军败退之际,妄图销毁罪证,焚烧相关档案,掩埋受害者尸骨。那大镇慰安所的瓦房被拆除,随后建起了新楼。
幸存者王志凤晚年居住于澄迈县,腿部的伤疤时刻提醒着她曾遭受的伤痛。她终身未育,且疾病缠身。黄玉霞的丈夫苦苦寻觅她三年之久,仅捡到了她的发簪,却始终不见她的踪迹。陈亚扁战后回到陵水,因悲痛过度哭坏了眼睛,于2006年前往日本进行控诉。黄有良成功逃脱后藏身于山中,2001年出庭作证,晚年拒绝会见日本人。
海南受害妇女超过万人,但公开身份的不足百人。她们大多带着病痛,在沉默中离世。那大镇的老人仍能忆起当年慰安所内传出的阵阵哭声。战后,日军被遣返,慰安所沦为一片废墟,杂草丛生。更多幸存者选择隐姓埋名,在病痛发作时只能蜷缩在床上忍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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