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受到‘全国文人’追捧的‘蝶恋花’,没有一句是通的!”
1959年3月11日,美国纽约,前北大校长胡适在日记本上狠狠写下了这句话。他当时手里拿的,正是大陆出版的《毛泽东诗词十九首》。
谁也没想到,这位曾经的新文化运动旗手,也是毛泽东早年在北大图书馆时的“老师”,竟然会在几十年后,对着昔日学生的刷屏爆款作品,给出了如此不留情面的差评。
这仅仅是文人之间的笔墨官司吗?还是说,这两个在那年已经彻底分道扬镳的巨人,把半个世纪的恩怨情仇,都发泄在了这一个小小的韵脚里?
01
这事儿还得从1957年说起。
那一年的1月,北京那边出了一本叫《诗刊》的杂志,创刊号上破天荒地一下子登了毛泽东的十八首诗词。这事儿在当时可是个大新闻,以前大家只知道毛主席打仗厉害,治国有一套,谁能想到这笔杆子底下的功夫,也是气吞山河。
特别是那首《蝶恋花答李淑一》,那句子一出来,简直就是重磅炸弹。“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飏直上重霄九”,这词儿写得太有感情了。那是写给他牺牲的妻子杨开慧的,也是写给战友柳直荀的遗孀李淑一的。
老百姓读了是什么感觉?
心里那个酸楚和激昂交织在一起,眼泪那是止不住地往下流。这首词迅速被谱了曲,变成了评弹,在大街小巷传唱,那真的是做到了家喻户晓。
但这股热潮飘洋过海,传到了美国纽约,传到了胡适的耳朵里,味道就全变了。
那是1959年的3月,胡适这个时候已经卸任了所谓的“驻美大使”很多年了,就在纽约当个寓公,平时也就是搞搞考据,写写日记,日子过得挺冷清。
那天,他拿到了一本《毛泽东诗词十九首》。这书在当时很难得,胡适估计也是戴着老花镜,翻来覆去地看。
当他翻到这首被国内捧上天的《蝶恋花》时,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他在当天的日记里,那是毫不客气,直接开喷。他先是把这首词工工整整抄了一遍,然后笔锋一转,写下了那句著名的评语:“没有一句是通顺的!”
你说这就奇怪了。
在国内,那是感人至深的千古绝唱,怎么到了胡适这儿,就成了狗屁不通了?
胡适这人,咱们都知道,一辈子讲究个“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他这么骂,肯定不是随口乱喷,他有他的理由。
他指出来的毛病,不是别的,正是他最擅长的——格律。
02
咱们得掰扯掰扯这个“格律”是个啥玩意儿。
胡适在日记里是这么分析的:你这个词牌叫《蝶恋花》,按老祖宗的规矩,这个词牌对韵脚的要求那是相当严格的,上下阕必须属于同一个韵部。
咱们来看看毛主席这首词的韵脚。
上阕用的是:杨、飏、九、有、酒。这些字,在古韵书里,属于“有”韵。
下阕用的是:袖、舞、虎、雨。
问题就出在这下阕这几个字上。胡适那是拿放大镜看的,他指出“舞、虎、雨”这几个字,在古韵里属于“麌”韵。
在宋词的严格规矩里,“有”韵和“麌”韵是不能混着用的。
也就是说,按宋朝人的标准,毛泽东这首词“出韵”了,犯规了。
所以胡适才敢在日记里下那个结论:这哪是填词啊,连基本的平仄押韵都没搞清楚,简直就是乱来。
你看,胡适这就是典型的学院派思维,甚至可以说有点“书呆子”气。
他拿着几百年前的死规矩,去套现代人的活感情。
这就好比什么呢?
好比现在有个摇滚歌手,在舞台上撕心裂肺地唱了一首神曲,台下几万观众听得热血沸腾,眼泪哗哗的。
这时候,台底下站起来一个音乐学院的老教授,拿着节拍器和乐理书说:
胡适在日记里写这句批评的时候,他心里想的可能全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但他唯独忘了,诗词这东西,到底是用来干嘛的?
是用来凑韵脚的,还是用来表达感情的?
《蝶恋花》之所以能火,能让那么多人感动,靠的是那一句“泪飞顿作倾盆雨”的深情,靠的是“忽报人间曾伏虎”的豪气。
老百姓才不管你是什么“有”韵还是“麌”韵,大家只听到了那里面对革命烈士的痛惜,对爱人的思念。
但在胡适眼里,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犯规了。
03
其实吧,胡适这么激动,也不光是因为一首词。
这日记本里藏着的,还有两个人长达四十年的恩怨。
咱们把时间倒回去,回到1918年的北京。
那时候的北京大学,那是新文化的中心。37岁的胡适,是北大最年轻、最风光的教授,那是留洋回来的博士,拿着每个月280块大洋的巨额工资,出门都有人捧着。
而那时候的毛泽东呢?
是一个刚刚从湖南来到北京的穷学生,经恩师杨昌济的介绍,在北大图书馆谋了个差事,当助理员。
干啥活呢?就是整理整理报纸,登记一下借阅人的名字。
工资多少?一个月8块大洋。
这差距,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但那时候的毛泽东,对胡适那是相当崇拜的。
他读过《新青年》,看过胡适的文章,觉得胡适提倡的白话文、新文化,简直就是黑暗里的一盏灯。
甚至有记载说,毛泽东还专门去旁听过胡适的课。为了能跟胡适说上几句话,他有时候会趁着胡适来图书馆的时候,主动上去搭讪,请教几个问题。
那时候的胡适,可能也就是礼貌性地点点头,或者简单回两句。毕竟在他眼里,这个操着湖南口音的年轻人,不过是图书馆里千千万万个普通职员中的一个。
但毛泽东是真把胡适当老师看的。
他后来回到湖南,创办《湘江评论》,搞“新民学会”,很多路子其实都受了胡适的影响。胡适当时也还算够意思,还在《每周评论》上专门夸过毛泽东办的报纸,说这一期的《湘江评论》不仅是湖南的,而且是全中国的。
这大概是两人关系最蜜月的一段时期了。
可是,路走着走着,两个人就不一样了。
这就像是两条原本在一个车站相遇的火车,短暂的交集之后,就要奔向完全不同的方向。
胡适是个典型的自由主义者,他信奉的是改良,是“少谈些主义,多研究些问题”。他觉得中国的问题得一点点修补,不能急,得靠教育,靠学术。
毛泽东不这么想。
他在北京看了个遍,看透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他觉得这房子地基都烂透了,光修窗户补瓦片有啥用?得拆了重盖!
所以,毛泽东毅然决然地选择了马克思主义,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这一分,就是天壤之别。
04
到了1945年,那是抗战胜利的时候。
毛泽东去重庆谈判。那时候,两人的身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个是拥有百万大军的中共领袖,一个是国民党那边的座上宾。
虽然两人没见着面,但毛泽东心里还是记挂着这位“老朋友”的。
据说当时有人给胡适带话,说延安那边对胡适先生还是非常尊重的,只要胡适先生愿意留下,将来北京图书馆馆长的位置,就是给他留的。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大的诚意了。
你想想,北京图书馆馆长,那是给文人最高的礼遇之一,也算是圆了当年两人在图书馆的那段缘分。
可胡适是怎么反应的呢?
他当时已经铁了心要跟着蒋介石走了。他对自己那套自由主义理论那是迷之自信,觉得跟着共产党走,就没有他想要的那个“自由”了。
1948年年底,解放军包围了北平。
那时候,南京那边派了专机来接胡适。胡适走的时候那叫一个仓促,连很多书都没来得及带,但他还是走了。
他选择了离开大陆,先去美国,后来去了台湾。
这一走,就彻底断了他和这片土地的联系,也断了他和毛泽东之间最后一点情分。
所以你再看1959年他在日记里骂《蝶恋花》这个事儿,那味道就不对了。
那不仅仅是一个学者在批评一首词的格律,那更像是一个失败者在发泄心里的憋屈。
他眼看着自己当年看不上的那个“图书馆助理员”,现在成了新中国的领袖,受万民敬仰。
他眼看着自己推崇的那套改良主义理论,在中国彻底没了市场,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看毛泽东的东西,那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别说这首词确实有点“出韵”的小毛病,就算毛泽东写得天衣无缝,估计胡适也能从鸡蛋里挑出骨头来。
他骂的是韵脚吗?
他骂的是那个让他无法理解、又无法接受的新时代。
05
但是,胡适有一点是真的没想到。
他以为毛泽东是“不懂”格律,是“水平不行”。
但他太小看毛泽东了。
毛泽东那是熟读二十四史、古文功底深不可测的人。他能不知道“有”韵和“麌”韵在宋词里不能通押?
事实上,毛泽东早就对这个问题有过回应,而且回应得那是相当霸气。
就在这首词发表后不久,大概是1958年的时候,毛泽东在给自己诗词做注释的时候,专门提到了这首《蝶恋花》。
他是这么写的:
上下两韵,不可改,只得仍之。
这句话太有分量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说,我知道这两句韵脚不一样,我知道按古人的死规矩这是“出韵”。
但是,老子不改。
为什么不改?
因为“意”到了。
为了表达我对杨开慧烈士的深切思念,为了表达那种“泪飞顿作倾盆雨”的悲壮气势,我不能为了凑那个该死的韵脚,把我的感情给改没了!
如果为了合韵,把“舞”改成别的字,把“虎”改成别的字,那这首词的魂就没了。
这就叫什么?这就叫“不以辞害意”。
真正的大家,是驾驭文字的,而不是被文字驾驭的。
胡适是在“填”词,他是拿着模子往里套,生怕多出一块少出一块。
毛泽东是在“写”词,他是让文字为情感服务,为气势让路。
在真正磅礴的革命情感面前,那点死板的格律规矩,算个什么东西?
工具不顺手,那就把工具改了,哪能让活人被尿憋死?
而且,胡适在日记里还提到了另一首诗,《七律长征》。
他对这首诗的评价也不高,甚至还觉得毛泽东那句“五岭逶迤腾细浪”写得太夸张了。
他说:五岭那么大的山,怎么能叫细浪呢?这也太不通了。
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胡适这一辈子,也就是在书斋里做做学问,最远也就是坐着飞机跨跨洋,喝喝咖啡。
他哪知道长征的苦?他哪知道红军战士是用双脚丈量过那两万五千里的?
在翻越了雪山草地的毛泽东眼里,站在那个精神的高地上,回头看那巍峨的五岭,可不就是像细小的波浪一样吗?
这叫革命浪漫主义,这叫气吞山河的胸襟。
胡适拿着显微镜去抠字眼,当然看不懂这种望远镜里的风景。
这就是维度的差异。
一个是在平原上修剪花草的园丁,看着手里那把剪刀,生怕剪歪了一毫米。
一个是在高原上指点江山的巨人,大手一挥,就是一片新天地。
园丁笑话巨人说:你看你那裤腿上全是泥,真不讲究。
巨人根本听不见,因为他的目光,早就看向了更远的未来。
胡适到死都守着他那套“严谨”的学术规矩,觉得这才是文人的体面。
可他忘了,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好的作品,从来不是因为遵守了哪条死规矩才流传千古的。
李白的诗也不怎么讲究格律,苏轼的词也经常“出韵”,但谁敢说他们写得不好?
因为他们写的是人心,写的是人性,写的是那个时代的真情实感。
胡适的日记,现在除了专门搞研究的老学究,没几个人会去翻。
但是毛泽东的《蝶恋花》,依然挂在寻常百姓家的墙上,依然印在孩子的课本里。
当人们读到“我失骄杨君失柳”的时候,依然会被那份超越了时空的深情所打动。
这就够了。
胡适在美国的公寓里,守着他的日记本过完了最后几年,孤孤单单。
而他批评的那个“不懂格律”的人,带着一个崭新的中国,大步流星地走了下去。
这大概就是历史最讽刺,也最真实的地方吧。
胡适这一辈子,文章写了不少,书也读了不少,可惜啊,到最后也没活通透。
他死死抱住那个所谓的“学术标准”,以为那是真理。
结果呢?1962年,他在台北的一个酒会上,讲着讲着话,心脏病发作,倒下去就再也没起来,终年71岁。
他那个日记本里的碎碎念,现在看来,不过是一个旧时代文人,对着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发出的一声没人听得见的哼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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