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看到警方通报中"轻伤二级"的鉴定结论,才真正意识到这对夫妻的拳头有多重。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刘某飞、韩某娜批准逮捕,这起引发全网震怒的当街殴打未成年人案件进入司法深水区。当65岁老人与12岁少年的电动车轻微碰撞演变成砖头砸头、拖鞋抽脸的暴力场面时,法律的红线已被彻底踏破。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意味着被打女孩丁某乐出现了确证的器质性损伤。眉骨骨裂属于颅骨骨折范畴,符合轻伤二级第5.1.3条"颅骨骨折"的认定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标准明确将影响面容的颌骨骨折、眼球损伤等情形纳入轻伤,而受害者出现的半昏迷状态、听力视力异常,更可能涉及脑震荡等神经系统损伤。
法律条文冰冷,但施暴者的拳头却带着温度。监控画面显示,刘某飞不仅用砖块猛砸15岁女孩头部,其妻韩某娜还连续脚踹受害者腰部。这种针对未成年人的群体性殴打,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要件。对比2023年湖南某地类似案例,三名成年人对中学生实施殴打致轻伤二级,主犯最终获刑5年。
从批捕到判决还有多远?刑事程序专家指出,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仍有2个月侦查期,之后案件将移送审查起诉。考虑到本案社会影响恶劣、受害者系未成年人等从重情节,法院很可能在量刑时顶格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基准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存在"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刑期可升至5-10年。
值得关注的是,现场三名劝阻群众同样遭到殴打,其中怀抱婴儿的女士险些被波及。这种"无差别攻击"特征,恰恰印证了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本质。法律界人士特别强调,即便事后达成民事赔偿,也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施暴者家属所谓"花钱平事"的传言纯属法盲认知。
当丁某乐在病床上因噩梦惊醒乱抓时,这已不是简单的肢体冲突。医院同步安排的心理干预,暴露出暴力行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二次伤害。正如刑法修正案增设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条款"所示,司法系统对侵害未成年权益案件始终保持着高压态势。
从2月19日案发到24日批捕,当地司法机关的快速反应释放出明确信号:当街施暴不是"家务事",而是挑战文明底线的犯罪行为。随着案件进入司法程序,这对夫妻终将明白,法律从来不会对暴力保持沉默。而那个被拖鞋抽脸的15岁女孩,她的伤情鉴定书将成为法庭上最有力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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