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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发布公告,分别授予王洪跃、包遵耀为二级大检察官、二级大法官。签发公告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应勇”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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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法官、检察官实行单独的职务序列管理,均划分为四等、十二级。这项制度肇始于1995年。以法官为例,一等是首席大法官,二等包括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三等包括一至四级高级法官,四等分为一至五级法官。检察官的序列与之类似。这既是提高职业化、专业化的需要,也有利于提高职业的尊严、光荣以及凝聚力、感召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这两位副国级的国家领导人,分别为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在出席相关国际论坛、双边会晤等外事活动以及宪法宣誓等重要场合,两院领导都会突出首席大法官、首席大检察官的身份,并以此签发有关公告。

在其他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中央金融机构里,也有一些“首席”职务与岗位,分别担负一些专业化的工作。譬如,农业农村部的领导层里,设立有“国家首席兽医师(官)”,这也是一个国家层面的“首席”职务。此职务设立于2004年,代表中国政府参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等国际机构事务,统筹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但目前并非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负责人担任,而是由该部计划财务司司长陶怀颖担任。

金融系统“首席”居多

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三定方案”中,延续原来的中国银保监会的做法,设立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各1名。风险、检查、法治、财务等问题,堪称是关乎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几个最主要的关键词,构成了金融监管的核心。这正是设立4个“首席”职务的大逻辑所在。目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主任向东,担任首席风险官;首席律师则由法规司司长王胜邦担任。

中国证监会,在2023年机构改革时,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强化行政机关属性。原来的3个“首席”岗位,即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首席稽查,各有不同归宿。首席律师继续设置,首席稽查官改为首席检查官,首席会计师不再设立,同时新设首席风险官。从而形成了首席检查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律师三者组成的新阵容。相比金融监管总局,少了一个“首席”岗位。中国证监会现任首席风险官由发行司司长严伯进担任,首席律师则由法治司司长程合红担任。巧合的是,两人都担任过上海证监局局长。

目前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企业高层里,也有不少高官,曾担任“首席”职务。例如,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曾任中国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此前担任证监会首席检查官兼稽查局局长;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杨丽平,曾任中国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

金融企业高层中,像杨丽平这样的“首席”职务,较为普遍。如中国人寿总裁李祝用(副部级),同时兼任首席风险官;中国投资公司总经理刘浩凌(副部级),同时兼任首席投资官;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王景武、姚明德,分别兼任首席风险官、首席财务官。他们都属于中央管理的高级干部。

加强专业化建设水平

中国海事局是负责监管水上交通安全、船舶检验、船员资格管理、通航环境秩序保障等工作的专业机构。全国海事系统亦实行单列的职务等级,共设六等十三级,其中最高级的是“首席总监”。2009年,交通运输部首次举行海事系统授衔仪式。时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中国海事局局长徐祖远,成为海事系统第一位“首席总监”。

国家统计局在2011年创设“首席统计师”制度,截至2025年9月,先后聘任5批首席统计师,分布在统计局所属各司、中心。“首席统计师”并非一个领导职务,而是一个专业岗位,代表着国家统计局的专业水平,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先行者、领头雁,在统计制度改革、数据分析、学术研究、国际统计交流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的首席统计师,经常亮相新闻发布会,就有关统计数据和经济形势进行分析解读。

在一些涉外的、国际性的组织中,则设有首席代表、首席顾问。如2025年6月,博鳌亚洲论坛官方发布,中国政府已经任命全国政协副主席穆虹,作为博鳌亚洲论坛“中方首席代表”,接替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周小川,代表中国参与论坛各项工作。中方首席代表是博鳌亚洲论坛的当然理事,随后,穆虹当选为论坛副理事长。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则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担任“中方首席顾问”。该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是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国际性高层政策咨询机构。委员会现任主席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首席顾问”位列副主席及秘书长之后,同属于委员会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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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香港经济导报

作者:马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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