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最高法院罕见以9:0的一致意见作出裁决,裁定联邦上诉法院在审查移民案件时,必须采用“实质性证据标准”(substantial-evidence standard),否则不得随意推翻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BIA)作出的裁决。
此前,司法部曾改革BIA的工作程序,只给申请人十天的申请日期,并且一律默认否决,除非有重大改变判决的证据。
这也意味着,一系列的法律改革程序后,“大庭”将成为移民申请人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大庭”没过,那99.9%无望了!
这次最高法院的裁决意见是由拜登提名的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撰写的,她在裁决中明确指出,根据《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联邦上诉法院在评估移民法官或BIA关于寻求庇护者是否面临“迫害”(persecution)风险的结论时,必须给予高度尊重。只有当“审查整个记录后,任何合理的裁决者都会被迫得出相反结论”时,才可推翻行政机构的决定。
杰克逊写道:“除非证据如此令人信服,以至于没有合理的裁决者能得出不同结论,否则该机构的决定通常是‘最终的’。”
案件
庇护申请人官司打到最高法院
这一裁决源于萨尔瓦多公民道格拉斯·温贝托·乌里亚斯-奥雷利亚纳(Douglas Humberto Urias-Orellana)及其妻子和未成年子女的庇护申请案(Urias-Orellana v. Bondi)。
该家庭于2021年非法入境美国后申请庇护,声称自2016年起,一名“杀手”一直针对乌里亚斯-奥雷利亚纳,该杀手已枪杀其两名同父异母兄弟,并威胁要杀害其家人。
移民法官认定其证词可信,但认为所述威胁和事件不足以构成对未来迫害的“合理恐惧”(well-founded fear),且家庭过去通过在萨尔瓦多境内重新安置成功避险,因此驳回申请并下令驱逐出境。
移民上诉委员会(BIA)维持原判,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随后也确认:BIA的决定符合“实质性证据”标准。
但乌里亚斯-奥雷利亚纳一家不服,一直上诉至最高法院,质疑第一巡回法院是否对移民法官的裁决进行了适当审查。最高法院最终肯定了下级法院的做法,认为INA明确要求联邦法院对行政机构的“迫害”认定适用实质性证据审查,而非从零开始的独立事实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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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深远
加速遣返非法移民
杰克逊强调,国会通过INA的相关条款——特别是第1252(b)(4)(B)节——已明确规定行政机构的“事实认定具有结论性,除非任何合理的裁决者都会被迫得出相反结论”。她指出,这一标准源于最高法院早前的先例,如Elias-Zacarias案,并在后续立法中得到编纂。杰克逊写道:“如果允许法院对类似迫害相关认定进行全新审查(de novo),将与国会意图相悖,也会造成异常结果。”
这一裁决对当前美国移民政策具有深远影响。非法移民在美国获取绿卡的唯一方式是申请庇护,如果是边境非法进入,其程序是:移民法庭——移民上诉委员会——巡回上诉法院。如果是持有合法签证进入美国,其程序是移民局——移民法庭——移民上诉委员会——巡回上诉法院。
如果按照目前的审理速度,这一系列程序下来,几乎超过十年的时间。这就相当于让非法移民在美国合法工作十年,吸引越来越多人通过非法途径进入美国。
前不久,司法部对上诉委员会的程序做出改革,将上诉委员会的审理改为默认移民法庭的判决(驱逐出境),除非有重大证据改变,但只留给申请人十天的上诉时间。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十天之内要找到足以改变判决的证据,几乎是不可能。如今最高法院的裁决,则是将从移民上诉委员会到巡回法院的路也斩断了。如果在移民法庭就败诉的话,几乎没有逆天改命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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