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工作不满10年休5天年假规则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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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汪玉成:
落实双休制、升级年休假,
让青年“有假休、敢消费”
“当前,我国劳动人口存在‘没假休’‘不能休’‘不敢休’的情况,这不仅影响群众幸福感,也制约了消费潜力的释放。”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安吉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汪玉成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面落实休假制度,既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应有之义,更是扩大内需、激活消费引擎的关键一招。他建议,修改年休假天数规定,按工龄递增让青年“多休假”。
“目前的年休假制度中,假期时限与工龄长短的衔接过于僵硬。”汪玉成指出,根据2008年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仅5天。在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工龄10年以下的青年劳动力正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承受着较大的物质和精神压力,5天的法定年休假难以保障其充分休息。
此外,休假制度不完善带来的连锁反应,在旅游业表现得尤为突出。与此同时,受假期时间约束,中近程游占据主导,进一步加剧了产业发展区域不平衡。年休假制度对占旅游市场主体地位的青年群体也形成了消费抑制。
针对上述问题,汪玉成建议——
■严格落实现有工时规定,守护劳动者“双休权”。 对企事业单位工时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让“双休制”从纸面走向现实。
■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将落实带薪年休假作为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内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并将企业落实情况与奖惩、信用、等级评定挂钩,激励企业主动履行义务。
■同时,修改年休假天数规定,按工龄递增让青年“多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将修订
记者1月27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我国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网友评论
■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
■也有网友担心落实情况,认为应该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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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新闻网、新华社、新京报、申工社等主编 | 彭丹 编辑 | 蒋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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