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有陕西网友爆料,西安高新,公开招聘,可以自行辞退教师?今天偶然看到这样一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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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究竟是咋回事?
我们来看看该网友提供的信息,这是当地官方平台的投诉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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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已办结
信件标题:高新区第二十八小学要辞退教师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2025年8月通过高新区管委会统一
招聘入职的教师马某某,就职于高新区第二十八小学。目前学校要辞退我,但是不出示给我任何纸质版材料。我说要向教育局咨询,校方回复我那就让教育局来学校调查。因此我寻求帮助。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6-01-28 10:28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设定试用期,且含在合同期内,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试用期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考核结果的应用,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我局工作人眼2026年1月27日16:02已联系市民,告知相关情况。
综上来看,这名公开招聘的老师在试用期被辞退,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定,说白了,就不是什么“铁饭碗”。
针对此事,有网友表示,试用期经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可以不与录用,程序没问题。如果过了试用期,签了聘用合同,就不能随便解聘了!
有网友认为,不管是什么编制都是可以辞退的,只不过非常麻烦,当事人要出现重大过错,还有非常复杂的流程,所以一般不会辞退,真辞了,当事人基本是有严重问题。
有网友指出,现在都是教企结合了,都是合同制,又不是铁饭碗,哪里不能辞退。无理由辞退那就赔偿呗。
有网友反驳,既然不是国家编制,为什么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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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来看,这位教师经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入职,属于合规聘用人员。即便处于试用期,学校行使解聘权也须严守法律底线。
依据《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出具书面证明、说明理由、保障员工知情权与申辩权。口头辞退、拒出纸质材料,涉嫌程序违规。也就是说,校方应出具书面辞退材料并说明依据;教体局可以介入核查,纠正不当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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