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宋朝华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朝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宋朝华利用担任大邑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书记,新津县委书记,成都市成华区委书记,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南充市委书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宋朝华,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四川邛崃人,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宋朝华1983年毕业于温江师范专科学校中文专业,后在蒲江县担任教师,1984年调入蒲江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此后曾任成都市委组织部干事等,1993年起先后担任大邑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7年短暂担任大邑县代县长后,升任大邑县委书记。此后,他历任新津县委书记,成都市成华区委书记,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南充市委副书记、市长,南充市委书记等职。
2021年,宋朝华升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跻身副省部级干部之列。2025年1月23日,在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因年龄原因,宋朝华辞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2025年4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宋朝华被查。2025年11月,宋朝华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经查,宋朝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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