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纪平
针对鞠婧祎被举报偷税逃税一事,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回应称,自2025年9月起多次收到类似举报线索,经认真核查,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并已向举报方反馈了调查结果。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为本次举报是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且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依法不予受理。
而就在这一事件被曝光当日,与鞠婧祎有长期经纪合约纠纷的丝芭传媒,被普遍认为是举报方,其发布紧急声明,否认自身是举报主体,并表示:“任何操控将祸水引向我司的作秀,其根本目的是模糊焦点,混淆视听。”言下之意就是,这举报并没有那么“简单”,背后存在对舆论的操弄和利用。
事件发生至此,如果各方都没有说谎,那么就有两个问题令人疑惑:究竟是谁反复就已查结事项进行举报?又是谁将举报材料泄露到网络,掀起舆论巨浪?
在没有新有效线索的情况下,对同一已查结事项反复举报,绝非维护公共利益、监督违法行为的正常举报。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税务部门大量的公共资源,使其无法将精力聚焦于真正需要查处的案件上,还带有明显的“恶意举报”嫌疑。这种行为,是对法律赋予公民举报权利的滥用,严重而言,更是对公平正义的亵渎。
更值得警惕的是,举报材料中涉及的收入信息,属于受法律严格保护的个人隐私与财务敏感信息。若相关方未经核实和本人同意,将这些明细在社交媒体上肆意公开,并渲染“明星天价收入”,挑动公众的“仇富”情绪,则可能构成对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双重侵犯。
尤其在娱乐行业,税务问题是极其敏感的问题,在涉税问题尚在“待查状态”,司法机关并未定性的情况下,这种行为利用公众的好奇心和信息差,试图用舆论审判替代法律判断,给艺人的形象和前途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税务举报“虚晃一枪”。2025年8月,知名演员刘晓庆被深圳市民王先生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消息传到网上,也曾引发轩然大波,之后,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也迅速发布情况通报,称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
可见,如果对“未定论,先上网”的不实举报,对以举报为由肆意公开他人隐私的行为不予追究,那么严肃的税收监管核查极有可能异化为个人泄愤或利益博弈的“武器”,长此以往,不仅会侵害无辜者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行业秩序,更会污染整个行业的竞争生态,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
举报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权利行使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任何借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借舆论之力泄私愤的行为,都应该付出法律代价。唯有查清反复恶意举报及信息泄露的源头,让恶意举报者承担责任,才能守护法治公平,让税务监管回归正轨,也让娱乐行业在合规轨道上健康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鞠婧祎近年来因合约纠纷多次上热搜,公众形象难免受损。但此次被反复举报却查无税务问题,反而赢得了不少网友的赞许和支持,圈了一波“好感”。
这也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在税务问题上,守法就是最大的底气,合规就是最好的保护,唯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履行纳税义务,经得起严格核查和监督,就能在面对无端举报时从容不迫,赢得公众的信任,让演艺之路走得更加踏实和开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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