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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航、厦航、东航、上航、中联航等多家航司发布公告,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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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
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
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此次调整之前,国内航线燃油费的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费为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为20元。调整实施后,国内航线燃油费相当于涨5倍。
据此前媒体报道,此次调价的背后,核心原因是国际油价波动引发的航油成本飙升。作为航空公司最核心的刚性成本,航油占国内航司总运营成本的约三成,其价格波动直接挤压航司盈利空间。
来源:央视新闻、北京日报、新京报
编辑/明敏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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