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导报讯由于2024年入管法的修订,永住资格的取消事由被大幅扩大。过去主要集中在严重犯罪或虚假申请,但现在连税金和社会保险费的拖欠或不缴、严重犯罪记录、违反入管法义务等“生活上的不当行为”,该修订将在公布日(2024年6月21日)起3年内实施。

最晚到2027年6月,将开始因未缴或拖欠税金及社会保险费而取消永住签证。此次法律修订没有“过渡性规定”,即使是2027年之前的拖欠,也可能成为对象。

所谓收入,不仅是事业和工资收入,来自博客的广告收入、网红的收入、稿费、不动产租金等作为副业的业务性质较弱的收入,也会被视为“杂项所得”,因此需要每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对于领取工资并已进行年末调整的人来说,如果作为副业获得的所得超过20万日元,就必须向税务机关申报。

也就是说,现在永住资格已经不是一种一劳永逸的资格,而是一种“需要维持的资格”,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不能适当履行义务,就无法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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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永住者”这一在留资格正式设立于1965年。这一制度起源于战后混乱期之后,随着“外国人管理制度”的逐步完善。当初取得永住权的条件并不像现在这样明确。

然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来自多种国籍的人来到日本,永住权制度的重要性提高,但在社会环境变化的背景下逐渐发生了改变。

关于永住权最近一次重大的变化,是在2024年伴随“育成就劳制度”的创设,同时实施了“审查严格化”和“引入永住权取消制度”。

在审查时,对是否存在税金未缴情况,哪怕是少量的,也会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并新增了“取消永住权”的理由。

除了税金之外,如果故意不支付社会保险费等公共负担,也会被取消永住权。

永住资格的主要利点包括:

无在留期限限制(无需续签)

社会信任度提高

无就业限制,可从事任何行业

在日本生活享有高度自由

配偶及子女更容易取得在留资格

配偶者就劳无限制

离婚后也不用变更在留资格

2024年法律修订的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将“故意不缴纳税金或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纳入取消对象。这里的“故意”,是指在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仍有意不履行纳税或缴纳保险费义务的情形。

适用的税种包括:居民税、所得税、消费税(针对经营者)等

适用的保险费包括: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厚生年金保险费、社会保险费

根据入管厅提出的运用方案,以下情况将成为对象:

没有疾病或失业等特殊理由却不缴纳税金或社会保险费

明知有缴纳义务却仍不缴纳

需同时满足上述两点。

相反,因疾病或灾害无法缴纳,或未收到通知的人,不在对象范围内。

即使符合上述两点,也仅限于以下“情节恶劣”的情况:

拖欠次数较多

金额较大

被判断为今后也没有缴纳意愿

在这种情况下,将难以认定其在留状况良好,继续赋予“永住者”在留资格也被认为不合适。

另一方面,对于因疾病或失业等难以归责于本人、不得已无法支付的情况,并不考虑取消在留资格。即便符合取消事由,是否实际取消,也会根据未缴原因、对催缴的应对情况等具体个别情况综合判断。

在一个特点是,此次修订没有“过渡性规定”。因此,即使是2027年之前的拖欠,也可能成为对象。

不过,如果在施行前补缴,一般不会被视为恶意行为。因此,有拖欠的人现在就进行整理和补缴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