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云南省临沧市委原一级巡视员尚东红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临沧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尚东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尚东红利用担任临沧市镇康县县长、临翔区委书记、临沧市委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利用担任临沧市沧源县副县长、镇康县县长、双江县委书记、临沧市副市长、临翔区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尚东红,女,汉族,1962年11月生,出生地云南沧源,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尚东红刚满17岁即参加工作,进入沧源自治县计经贸委上班。此后,她在1995年33岁时成为沧源自治县计经贸委副主任兼县物价局局长。2000年,尚东红获任沧源自治县计划委员会主任,两年人升任副县长。2006年,她成为镇康县委副书记、县长,此后历任双江自治县委书记,临沧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2年担任临沧市委常委、临翔区委书记,后任云南省临沧市委一级巡视员。
2025年4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中央第六巡视组进驻云南省开展巡视。4月23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云南省临沧市委原一级巡视员尚东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2025年10月,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尚东红被开除党籍。
通报介绍,经查,尚东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虚假整改,以串供、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通报称,尚东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尚东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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