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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旧物的时候,翻出了一张泛黄的纸条。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放学一起走好吗?”字迹歪歪扭扭的,还被涂改过好几次。我盯着那张纸条,笑了。那是初中时候的事。那时候喜欢一个人,不敢说,只敢写纸条。写了又怕被拒绝,涂了又改,改了又涂,最后鼓起全部的勇气,在放学铃响前,偷偷塞进他的课本里。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现在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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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的爱,是没有套路的。不会欲擒故纵,不会忽冷忽热,不会算计谁先主动谁就输了。喜欢就是喜欢,藏不住,也不想藏。会在课间操的时候偷偷看他,会在发作业的时候故意把自己的本子和他的放在一起,会在路过他座位的时候放慢脚步。这些小心思,以为藏得很好,其实全世界都看得见。那种笨拙的、不掩饰的、甚至有点好笑的方式,是长大后再也回不去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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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爱,最大的动作就是牵手。还不是十指紧扣的那种,是过马路的时候,手指轻轻碰了一下,然后迅速缩回去,心跳快得像要蹦出来。然后一整个下午都在回味那个瞬间,在日记本上写下无数个“今天他碰了我的手”。现在想想,那算什么啊,连碰都算不上。可在当时,那是天大的事。是可以在心里放烟花的事。那种因为一点点接触就激动半天的感觉,长大后很难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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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的爱,也是没有结果的。大多数都没有结果。毕业了,分开了,喜欢的人消失在人海里。那时候觉得天都塌了,以为这辈子不会再这么喜欢一个人了。后来才发现,那只是人生的第一课。它教你心动,也教你心碎;教你勇敢,也教你克制;教你什么是喜欢,也教你喜欢不一定有结果。这些课,没有人教你,是那个青涩的爱,用最温柔也最残忍的方式,教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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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我,已经不会因为一张纸条就心跳加速了。也不会因为牵个手就激动半天。长大了,成熟了,可也失去了那种青涩的、笨拙的、纯粹的感觉。不是遗憾,是怀念。怀念那个会因为一条短信就傻笑半天的自己,怀念那个会在笔记本上写满他名字的自己,怀念那个把喜欢当成人生的全部、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自己。那个自己,已经不在了。可她活在记忆里,活在那张泛黄的纸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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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的爱,像一颗没熟透的果子。酸,涩,不好吃。可你永远记得那个味道。因为那是你第一次尝到“喜欢”的滋味。它不是最好的,可它是最真的。没有算计,没有条件,没有“合适不合适”。只是喜欢,单纯的、笨拙的、不顾一切的喜欢。那种喜欢,一生只有一次。后来再谈的恋爱,都多了几分理智,少了几分冲动。不是不好,是不同了。所以,谢谢那个青涩的爱,谢谢那个笨拙的自己。你们让我知道,我曾经那么纯粹地、不计后果地、喜欢过一个人。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