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消息:南通全康居家养老有限公司因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处罚,罚款金额:3万元。

主要违法事实:现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20年3月13日,原住所位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建设路7号二楼,现变更至南通市通州区兴东街道,主要从事怡康达无线声波仪销售,经营过程中会组织客户到店集中体验无线声波仪。 当事人经营的无线声波仪包装盒上标示有“产品型号:YKD-969A、主机功率:约0.3W、输出频率:约20Hz-4000Hz、输出音量:80-90db、公司名称:南通全康居家养老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建设路7号二楼”等字样,包装盒内放有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上标示有“怡康达无线声波发出的是“类人体生命信息”波,是人耳听得见的声波。声波头与人体穴位接触输声时,由于空气耦合作用,利用空气声波的纵波的传递特性(振动方向与传播方向一致),声波能量源源不断的通过劳宫穴、涌泉穴、两大主穴及相关配穴同时传入人体十二正经和任督二脉,传递到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在传递工程中实现整体、深层疏通经络,有效调和阴阳平衡,逐步增强人体的自调自愈能力。”及“全家人整体疏通经络养生工具:怡康达无线声波运用声波通络法,能够启动人体经络这个古人称赞的“御医”,增强自调自愈能力,守护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安全舒适、操作简便、易于普及,比较适合现代人们的生活习惯、符合中医养生的核心思想,成为整体疏通经络养生的家庭必备工具”等内容。 同时,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悬挂的宣传展示板上也标示有说明书上标示的“怡康达无线声波发出的是“类人体生命信息”波……”、“怡康达无线声波运用声波通络法,能够启动人体经络这个古人称赞的“御医”……”等内容。

当事人经营的无线声波仪系其委托东莞市深普实业有限公司生产,截至案发,共生产230台。当事人销售上述无线声波仪的销售价格为10800元/套(6小台),因当事人未记录销售情况且供客户体验有损耗,故当事人无法说清具体销售数量。

另查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墙壁上悬挂有数面锦旗,锦旗上写有“热忱服务身心康泰 怡康达声波调养好”、“菩萨心肠张方伟声波通经络真好 穴位疗法多奇妙居家养老一辈子”、“调理身体就是好,怡康达里做声波”、“中医调理怡康达,传承国粹送健康”等内容,当事人陈述上述锦旗为客户赠送。

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声波与人体健康-声波康复医疗模式探索》和《声波医学初探-低频声波干扰理论与技术》两本书籍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电实验室实验证明结果,未能提供其经营的无线声波仪具有“调和阴阳平衡,增强人体的自调自愈能力、守护自己及家人的健康”功能的相关证明。根据东莞市深普实业有限公司反馈,上述无线声波仪系一款电子产品,工作原理是利用喇叭的声波动于人体皮肤起到理疗作用,无治疗疾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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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综上所述:当事人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处罚机关: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