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京报披露一则令人惊掉下巴的案件: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涉毒考核任务,竟与社会人员徐某勾结,精心设局造假,诱使6名孩子吸毒,然后将他们查获。
目前,法院一审判决马某犯欺骗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三名参与造假的社会人员也一同获刑。据判决书详述,马某为完成上级交办的“业绩数据”,主动找徐某索要涉毒线索。徐某找不到真实线索,几人便开始商议捏造案件。
商量好之后,徐某召集6名未成年人到宾馆,马某将毒品交由他们吸食,待孩子们染上毒瘾后,马某再以执法者身份将其抓获,完美完成“查处任务”。
这场黑心策划的“陷阱执法”,伤天害理。
马某身为执法者,本该是守护未成年人、打击毒品犯罪的正义力量,却反手制造罪恶——他将6个孩子推向毒品,用他们作为人肉工具换取自己的政绩,令人发指。
表面看,马某目无王法、知法犯法,为了完成任务不惜伤害未成年人;但深究下去,恐怕正是幕后的畸形考核机制催生了这场罪恶。
你想啊,吸毒贩毒案件,有就是有,有多少就是有多少,没了就是没了,它是客观事实。如果派出所辖区内打击吸毒工作做得不错,案件查处及时,案件不可能是一个固定值,更不可能持续增长。
但派出所副所长知法懂法,为何依然冒着被追刑责的风险编故事做数据?当涉毒案件数量、查处人数与绩效、晋升直接挂钩,当“完成任务”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执法者就很有可能为了达标,不惜编造案件、制造犯罪,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完成任务的工具。
马某完成任务是自保,甚至只有在自保的基础上才能再去维护和索取利益,但他用毒品侵害未成年人,再以执法名义掩盖罪行,严重透支了公众对执法队伍的信任。因此,马某获刑系咎由自取。
但,这远远不够。
我们必须追问:南京这家派出所的涉毒考核指标,是谁下达的?是否符合辖区实际情况?案件发生后,当地对制定指标的相关责任人有没有依规依纪追责?如果不堵住考核机制的随意和变态,不铲除形式主义的土壤,谁能保证不会出现下一个马某,谁能保证下一次六个孩子里没有自家娃儿?
从我这么多年的观察看,我一点都不客气地讲,一个丧心病狂的指标一定会让执行者变得丧心病狂。
制定政策、方案、计划、指标的人,一定要了解实情、遵守规律、懂得常识,切不可关在办公室里憋政策,否则必然搞得鸡飞狗跳,甚至生灵涂炭,遗患无穷。
我认为此事很有典型意义,也值得引发更多思考,尤其是领导层——为何冰冷的数据能凌驾于朗朗天理、人间良知之上?为何执法者的底线、未成年人的命运,在硬性指标面前轻易变得一文不值?当脱离实际的考核指标层层下压,当唯政绩是从的歪风肆意吹起,当上级只看数字不问过程不管对错,基层执行者如果想完成“任务”,能也只能在高压之下迷失本心、偏离人伦,违法做事。
因此,绝对不能仅仅处理一个派出所副所长,让副所长变得如此癫狂的手必须被斩断!
我是晚参君,这世间最可怕的从来不是个人作恶,而是不合理的规则逼着好人沦为恶人、恶人越来越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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