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云南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了蒋某某无期徒刑。他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了他无期徒刑。

他是在送女同学回家的路上,起了奸淫之心,遭女同学反抗后,他选择杀人灭口。由于案发时,他只有14岁,未满18岁,依法不实行死刑。所以一审宣判,判了他无期徒刑。而被他杀死的女孩,也只比他大了一岁,只有15岁。

对于这个判决,女孩的父母不满意,要求严惩杀人恶魔。

我们看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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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时间是2025年7月6日到7日凌晨,被杀的女孩叫方某某,时年15岁。根据方某某的母亲讲述,女儿是初二升初三的暑假,被蒋某某杀害的。他们夫妻两人,常年在外打工,孩子是在寄宿学校上学,每十天回来一次,一般都是爷爷奶奶接送她。

她经常和女儿视频,在案发的这一天,她还给女儿方某某视频通话过。

那天晚上的九点五十二分,女儿的闺蜜说,她们一起到蒋某某家玩,女儿不想去。到了晚上十点十分左右,又给她女儿打电话,说来蒋某某家玩的女同学很多。

女儿也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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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玩到凌晨23时53分,马上就到了零点了,来蒋某家玩的同学,也就开始各自回自己的家了。蒋某某就送方某某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蒋某某起了奸淫之心。

大概是零点左右,他们走到一村民住房路旁,蒋某某用手勒住方某某的脖子,将其平放到地上,欲行不轨之事,遭到方某某激烈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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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某某开始大声呼喊,蒋某某怕事情暴露,直接掐住方某某的脖子,直到方某某彻底不动了,方某某被他掐死了,他还没放弃。

他将已经被掐死的方某某,挪到了边上,然后对其进行猥亵,还用手机拍摄了其私密部位的照片。直到他的妈妈打电话,催促他回家。

他才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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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1点22分方某某的尸体被发现,就有人报警了。通过鉴定确认,她是被人勒颈窒息死亡的。监控拍摄到了,行凶的人就是蒋某某。

蒋某某回到家里,就像是任何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到了第二天早上,他还跟着妈妈到了地里干活,这心理素质不是一般的好。

这根本就不像是未成年人作案。

当警方找到他了解情况时,他竟然谎称,当晚只是送方某某回家,他们在路边坐着聊了会天,后来他就回家了。

他还在狡辩,还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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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警方拿出证据,他才承认自己奸杀同学的事实,他被批准逮捕了。

事发后蒋某某的家人,带着一箱子王老吉,还有一些水果,来他家探望。他们把这些东西都给丢出去了,就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这一次宣判结果,他们是不满意的。而且愿意放弃刑事连带民事责任,只要求判杀人凶手死刑,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要成为罪犯的挡箭牌。

更何况他们的女儿,也只是15岁。让女儿多上了一年初中,本来是想让她考一所更好的高中,没想到命丧同学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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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某的父母在庭审时,提出要让他们儿子给方某某的父母养老,希望他们能放过蒋某某一马。被方某某的父母拒绝了。

他们没有别的要求,只求为女儿讨回公道,希望能够严惩蒋某某,让他偿命。蒋某某是未成年人,他杀人后被未成年保护法保护,不被判死刑。但是,被杀的方某某同样是未成年。

难道她就不应该被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吗?她是受害人,更应该被法律保护呀。

恶魔杀人了,就应该判他死刑。

更何况看他作案的手段,心智如此成熟,心理素质如此好,根本就不像是未成年作案。所以,还是应该严惩这样的恶魔。留着这样的人,只能说浪费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