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吴宣仪妈妈和乐华娱乐谈判视频曝光,我们从乐华娱乐法务人员口中听到“其他人也没看过合同”这句话,这是何其的讽刺和可悲,要知道前几天乐华娱乐可是刚发声明表示没有阻止艺人看合同,这就非常尴尬了,事实证明,乐华娱乐口中没几句真话,那么重点来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吴宣仪合同中的那个“自动续约”条款就太欺负人了。
乐华娱乐为了不让旗下艺人看到这样的剥削条款,选择不让艺人看合同,别的不说,真的是好手段,所以吴宣仪的妈妈才会说出自己在过去长达10年的时间内都没看到过女儿的任何合同,而乐华娱乐隐瞒的自动续约条款内容让人汗颜,说的直白一点就是,“如果没有进行书面确认终止,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且可循环生效”,就问大家修秀不秀。
也就是说,即便艺人不签字,也能续约,这就非常吓人了,毫不夸张的说,这是在侵犯艺人的知情权,就像此次的吴宣仪,她没看过合同,压根就不知道有这样的条款,正常情况下,都是合同到期就完了,即便是续约也是需要本人签字,但乐华娱乐创造了“内娱新条款”,把心思都用在了自家人的身上,不管粉丝愿不愿意接受,现实就是如此残酷。
说句不好听的,哪怕是当年乐华股东韩庚经历的“解约门”也只是因为合约时长问题,俗称奴隶合同,结果,韩庚自己成为小老板之后,也是用同样的方式对待旗下艺人,甚至比当初韩国娱乐公司SM娱乐还要狠,SM娱乐好歹还有合同年限,但乐华娱乐可是自动续约,这其实是严重违法《民法典》的,话虽然很难听,但却是事实。
如果不是吴宣仪的妈妈留了心眼,把自己与乐华娱乐的谈判给拍了下来,那大家永远都不会知道有这样的内幕,真的是让人大开眼界,相信在此次事件闹大之后,吴宣仪肯定能顺利解约,这就是舆论的力量,而且此次事件过后,乐华娱乐彻底失去了公信力,刚发布的声明被秒打脸,不要说什么韩庚不知情,这是完全不现实的。
当初乐华娱乐能照搬韩流的模式,韩庚肯定给到了很多建议,要不然韩庚也不可能成为股东和管理层,这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甩锅的,就算韩庚此前真的不知情,那在事情闹大之后也应该第一时间进行改变,而不是直接隐身,要知道最清楚霸王合同伤害力的就是韩庚了,结果这样的情况却出现在他公司旗下的艺人身上。
屠龙少年终成恶龙,当韩庚成为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时,他就意识不到艺人的感受了,说白了,人甚至不能共情曾经的自己,不知道韩庚看到广大网友如此支持吴宣仪,他会是怎样的感受,这个时候,韩庚是最不能沉默的,不能说拿着乐华娱乐的分红不承担责任,这是不现实的,希望吴宣仪能顺利解约,这本就是她应该得到的结果,正常合约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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