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一期内容中说道,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教员决定为贺老总平反。在此情况下,周总理开始亲自过问贺老总一案,并在1974年安排人员彻查此案。而此案的重点,就是要查清楚李仲公检举贺老总“求降信”之真伪。
周总理将案件交给华国锋和纪登奎承办,同时又亲自提名了三人,即时任公安部副部长杨贵、施义之和天津市革委会副主任王曼恬。
上期内容中,因篇幅有限,文史君只说了案件的调查经过和最终结果,但并未提及这三位关键人物,但他们却是整个案件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
周总理这看似寻常的人员安排,实则却大有门道。而想要弄清楚其中的‘门道’,我们就得先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三人的背景,然后再细聊我们本文的主人公——王曼恬。
公安部副部长杨贵,是著名人工天河——“红旗渠”的总设计师,为人忠诚实干、政治立场坚定,曾任河南省委常委兼安阳地委书记、林县县委第一书记。1973年10月,时任公安部部长李震去世后,经周总理提议,杨贵调任公安部副部长。作为一名地方干部,杨贵不属于任何派系,是典型的中间派实干家。
公安部副部长施义之,21岁参加革命,经历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其戎马一生、战功赫赫,1955年被授予大校军衔,曾任解放军第二十一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政委等职,1966年后调到公安部工作,历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副部长、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李震去世后主持公安部工作。
王曼恬,即本文的主人公,她是湖南湘乡县人,早年曾做过党的地下工作,1949年后曾任天津教育局分局长,“特殊时期”后开始发迹,任天津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等职。此外,她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教员的表侄女(其父王星臣是教员的表兄),而且还是江青的“红人”。
事实上,周总理早就怀疑李仲公上交的这两封信是伪造的,但又必须查清楚,不然江青他们肯定会揪住不放。因此,安排哪些人去查,就必须要考虑清楚,而周总理提名这三人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杨贵是地方实干派,办事认真、原则性强,周总理很信任他;施义之是部队的,当时又任公安部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而王曼恬是江青的“红人”,有什么情况自然会给她通气。他们三人代表不同的“群体”,同时参与此案的调查工作,有利于真相水落石出。不得不承认,周总理考虑问题的确很细致周到、深谋远虑。
在三人的努力下,案件的真相很快便水落石出,这两封信确系李仲公建国后伪造的,但周总理考虑到李仲公当时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就没有对其采取措施。但在1978年后,年近九旬的李仲公还是因此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解决完上文遗留的问题后,接下来就可以仔细聊一下我们本文的主人公——王曼恬的故事了,看看她是如何成为江青的“红人”的,最后结局如何?
王曼恬之所以能成为江青的“红人”,除了其特殊的政治背景外,还与1968年她给江青写的一封关于天津出现“黑会”和“黑戏”的告密信有关。
所谓“黑会”,指的是当时在天津召开的“全国工农兵文艺战士座谈会”;而“黑戏”则是天津人民话剧院根据当时轰动全国的“陈里宁事件”排演的话剧《新时代的“狂人”》。王曼恬认为,这个会就是想阴谋夺文艺界的权,而江青一直自诩是特殊时期的“旗手”,她决不能容忍别人染指文艺界,更别说还要夺权了,因此迅速引起了江的高度警觉。
没过多久,江就叫了几十辆大卡车,把天津当时所有的活动分子(包括市革委会委员、市革命群众代表、驻津部队、文艺系统代表等约千余人)都接到北京来,召开了一场千人大会(也叫“接见大会”)。
会上,江青、陈伯达等大肆批判天津出现的所谓“二黑”的问题,并点了很多人的名,如周扬、孙振、杨润身、王昌定等。此外,江青还说冀中老根据地献县、深泽县有大叛徒集团,因此又牵连了一大批人,如时任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王亢之、宋景毅等人,他们都是从该根据地走出的干部。而这便是著名的——“二二一事件”(1968年2月21日)。
由于篇幅有限,文史君就不过多介绍“二二一事件”的细节了,我们只需要知道,该事件的影响很大。会后,时任天津市革委会副主任、公安局局长江枫立即被隔离审查,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王亢之服药自杀……
而与这些相继被打倒的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曼恬的“步步高升”。作为揭露天津“二黑”问题的“有功之臣”,王曼恬从此登上了政治舞台,担任天津市革委会核心小组成员、市革委会副主任,天津市委成立后又担任主管文教工作的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成为了名噪一时的“风云人物”。
事实上,王曼恬“发迹”后,也不全是做“坏事”!由于她与教员的亲戚关系,她一度成为教员的私人信息来源之一,很容易和教员见上面、说上话,其实际影响力要远大于职务,很多敏感的事项有她参与往往能更顺利处理。
1970年文化部被撤销后,成立了国务院文化组,吴德兼任组长,副组长刘贤权(后于会泳)。由于当时把持文化组的于会泳等人都是江青的亲信,因此吴德工作起来非常困难。后来,在万里同志的建议下,吴德决定调王曼恬到文化组工作。
为此,王曼恬还特地向教员请示,最后获得同意。不过,王曼恬在文化组只是兼职,其工作重心还是在天津,并且每周只来京工作一两次。但此举还是取得了很好地效果,在此期间,文化组有一些情况得以直接向教员汇报,帮助解决了一些棘手的问题。
1976年10月后,一切恢复平静,于会泳(时任文化部部长)等人被立案审查,王曼恬也未能幸免。当年12月后,天津市委召开了多次常委会、常委扩大会,让王曼恬把自己的问题讲清楚,但她讲来讲去,有些问题始终模棱两可、说不清楚,而且她对清查她的问题表现出了明显的抵触情绪。
那么,王曼恬究竟有哪些问题呢?
根据调查显示,从1968年3月到1976年10月,王曼恬写给江青等人的信件有33封、电话记录23份,而其中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我们上文提到的她向江青写告密信制造了“二二一事件”。此外,她在国务院文化组兼职期间,经常给天津传些上边的小道消息,还在1976年积极鼓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当然,作为江青的“红人”,她对江的一切指示都积极紧跟。因此,当时市委就将其定为“四人帮”的死党。
1977年1月4日下午,王曼恬在办公室服药自杀,但未遂。为了防止她再自杀,市委专门成立了一个由20多人组成的看护小组。
尽管看护严密,但王曼恬决心已下,无人能阻止。终于,在1月27日的晚上,她成功了,终年63岁!
跟王曼恬一起工作过的同志,对她的印象基本都是——水平不高,但很敬业,而且敢说话、敢负责。事实上,作为一个领导同志,“敢说话、敢负责”已经是非常难得的品质了,尤其是在特殊年代尤为如此。
比如,当她得知天津一处工厂违规往农田里排放工业废水后,当即主动致电相关工作人员,让其立即到场核查整治。当时正值休息日,而且此事也不属于她的分管业务范畴,根本无需她亲自过问,但在得知农民耕地被污水侵蚀、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她还是主动协调处理。正所谓为官做事,从不分内分外,只要关乎百姓生计,就没有置身事外的道理。
1973年,国务院决定将河北省所辖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划归天津市,这对天津后续的发展十分有利,但在这项政策正式落地之前,这般行政区划转实属不易。为了促成此事,王曼恬受时任天津市委第一书记解学恭委托,专门到国务院去找李先念副总理,再三陈述理由,终于办成了此事。
当然,这些只是众多事例中的一部分,不得不承认,由于王曼恬的特殊身份,在很多事情上,有她的参与的确会办理得比较顺利。
至于对她的评价,文史君无法准确地作出,一来,所能参考的史料的确很少;二来,对于这样一个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历史人物,本身就是“功过皆有”,除非与之有过交集或对其了解深入者才有资格对其作出准确、客观之评价,否则皆是妄言,而历史作者最讲究真实,故文史君不敢轻率臆断、妄加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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