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深圳。
一个叫简伟南的香港男人,趁同居女友和两岁儿子午睡的时候,把他们一个一个掐死了。
之后他用仓库打包练出来的手艺,把两具尸体裹上塑料薄膜、缠满胶带,封进纸箱,藏在自己床底下。
每隔几天他就回那间出租屋看一眼,交房租从不敢晚,手机号十几年没换过——就怕房东打来电话接不到。
直到2014年春天他弄丢了手机,漏交了一个月租金,房东领着清洁工上门,掀开床板,看见了那个箱子。
箱子里小易的尸体已经蜡化成干尸,儿子小恒裹在同一层塑料里,烂得不成样子。
十四年。他每年清明都在那间屋子里踩来踩去,床板下头就是妻儿的尸骨。
简伟南和小易是1994年认识的。
那会儿内地年轻人正一窝蜂往深圳跑,23岁的湖南姑娘小易也是其中一个。
简伟南比她大十来岁,香港人,在沙田做仓库管理员,收入过得去。他好赌,母亲为了替他还债掏空了家底——十万港币,在那个年代不是小数目。他拿到钱没还,又赌,又输光。
自觉没脸回家,索性跟香港的妻儿断了联系,在香港上班、深圳租房,两头跑。
孤独的异乡姑娘碰上成熟的男人,没费什么劲两人就同居了。
小易没工作,全靠简伟南养活。
1998年生下儿子小恒,开支一下子大了。
到2000年,他一个月九千港币的工资,租房八百、两地交通费三千,剩下的钱养三个人本就紧巴巴,赌桌上再刮一刀,日子很快过不下去了。
他后来在法庭上说,那阵子每天都在想——杀死母子俩,再自杀。
但他只完成了前半段。
杀完人,他跪在地上给两具尸体裹塑料、缠胶带,用仓库打包的熟练手法封得严丝合缝,几年后还特意在附近多租了一套房,一间专放尸首,一间给自己住。
2003年他交了新女友,搬去同居,空下来这套“藏尸房”每个月照旧定时交租,从不拖欠。
庭审时他翻供过一次,说他那天回家发现儿子死了,是小易杀的,他酒后失手才掐死了她。
法官没有采信。
受害人家属提出一百九十万赔偿,他两手一摊——没钱。
还在法庭上反问:“他们也是我的亲人,那我的经济损失又由谁来赔偿呢?”法官宣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没再上诉。
有个细节一直让我很难受。他说掐死儿子的时候,那孩子直勾勾地看着他,一点反应都没有。
两岁多了,不会哭也不会躲,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盯着他。
也许在那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孩子就已经活在一个没有回应的世界了。
而那个毁掉他全部安全感的人,就是此刻把手放在他脖子上的父亲。
从1994年小易满怀期待踏上深圳的火车,到2000年那间闷热的出租屋里一个两岁孩子最后的注视,这个家从头到尾都攥在简伟南手里——不是命运没给过他们逃走的机会。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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