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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一名客户向郑律师咨询。
他接到了当地警方的电话通知,要求其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
这名客户一开始以为,警方找他,是因为此前购买rush 的事情。结果到了派出所才发现,警方询问的并不是rush,而是他曾经在某上门按摩平台下单按摩的经历。
警方向他透露,他此前点过的一名技师,经查身患性病,而该按摩平台长期存在大量隐晦的卖淫嫖娼服务。
没错,就是大家大概能想到的那个的按摩平台,平台上的男女技师,照片普遍修得非常夸张,有些甚至是AI生成的工作照,表面看,是上门按摩、到店理疗;实际却夹杂着不少灰色交易。
而这名技师的问题在于,其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因此,其行为已经涉嫌传播性病罪。
据了解,该技师涉及的客人并不在少数,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
这名客户来咨询律师,主要是三个问题:
1.他是什么什么身份被问话 2.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 3.是否可能牵涉刑事犯罪。
郑律师认为,要分几个层次来看。
首先,从这名客户反馈的情况看,警方大概率只是将其作为证人进行询问。
也就是说,警方需要通过其陈述,还原这名技师的服务内容。如果警方制作的是询问笔录,而不是讯问笔录,通常也说明其目前并不是犯罪嫌疑人,而是案件中的证人。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如实陈述,配合完成询问、辨认等程序,一般而言,案件后续就与他没有太大关系。
其次,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关键还是要看他本人实际实施了什么行为。
这名客户反映,自己当时购买的只是普通上门按摩服务,并没有与技师发生卖淫嫖娼行为。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他就不构成嫖娼,自然也不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换句话说,在这类案件中,不能因为一个人使用过某个平台、点过某个技师,就当然推定其参与了卖淫嫖娼。
平台存在灰色业务,不等于平台上的每一笔订单都是违法交易;技师存在违法行为,也不等于其服务过的每一名客户都存在违法行为。
最后,传播性病罪打击的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然实施卖淫嫖娼行为的传播者。
这个罪名的重点在于“传播者”的行为,而不是单纯的接受服务者。对于普通客人而言,只要其本身没有实施传播性病的行为,一般不会因为对方涉嫌传播性病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观察
现实中,确实有一些网络平台披着“上门按摩”“生活服务”“私密养生”的外衣,实际夹杂着大量灰色业务,但也必须承认,在这些平台消费,并不当然等于卖淫嫖娼。
现实中,确实有人只是单纯购买按摩服务,也并不知道平台或个别技师背后存在违法交易。
所以,不能看到平台有问题,就把所有消费者都一概归入违法行为;也不能因为某个技师涉案,就当然推定所有服务对象都有问题。
不过,从个人风险防范角度看,经常使用这类平台的人,确实应当提高警惕。
这类平台上的技师流动性很大,再加上很多人用假照片、假身份等,平台的身份审核、健康管理、服务监管难到位,一旦遇到身患疾病仍继续接单的人员,后续带来的麻烦,可能远不止一次警方询问那么简单。
平台当然有义务加强对技师的审核和健康管理,不过现实情况是,这类人员流动频繁,管理成本高,平台也未必愿意真正投入足够的成本。
因此,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一领域的乱象恐怕很难彻底消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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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涉案情已作适当改编,仅供普法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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