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5月12日凌晨,当地坦洲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辖区神农路一连查获两宗醉驾案件,其中一名当事人张某已预约5月13日参加科目二考试,却因醉驾不仅考试“泡汤”,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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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晚,坦洲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组织民警在神农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翌日凌晨0时,民警发现一辆粤T号牌红色小轿车沿神农路驶来,车速异常缓慢,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其间闻到车内一股浓烈的酒气。检测结果显示驾车男子陆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陆某后被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约40分钟后,一辆粤C号牌黑色小轿车朝执勤点驶来。例行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车男子张某满脸通红,检测结果显示张某呼气酒精含量为99mg/100ml,同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其间,张某承认自己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事发前和朋友聚餐时喝了啤酒,之后抱侥幸心理驾驶他人车辆上路,没想到途中被查。更让他后悔的是,之前已为科目二考试付出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当晚驾车前原以为只是“偶尔一次”不会被发现,没想到真遇上了。

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懊悔地低下头,反复念叨“太不值了,明天还考科目二,现在全完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5月13日,司法检验结果显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3.6mg/100ml,陆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8.1mg/100ml,均被证实为醉酒驾车

目前,坦洲交管大队已依法对陆某、张某醉驾案立案侦查。其中,陆某因醉酒驾车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张某因无证醉酒驾车,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考试资格也将被依法取消。

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