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花4055元买的养老保险,保单白纸黑字写着“60岁后按月领取50万元”。陈先生坚持缴费30年,退休后满心欢喜去领钱——第一个月50万到手了,第二个月就没了。
保险公司的解释是:当年员工录入疏忽,把“一次性领取”误写成了“按月领取”,而且经手的员工已经 “不知所踪” 。

近日,广东深圳的陈先生向深圳广电《第一现场》 爆料了自己的遭遇。这起跨越30年的保单纠纷,不仅关乎一个人的养老钱,更是对契约精神的一次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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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一笔“豪赌”:每年交4055元,退休后月领50万

1995年,30岁的陈先生在当时深圳人保寿险公司宝安支公司购买了一份养老保险。合同名为 《生活后援保障计划》 。他每年缴纳保险费4055元,期限30年。经换算,这笔钱相当于现在的43000元左右。

当时陈先生手里有点存款,一口气给自己和太太买了三份保险。保单寄来后他发现,太太那份写的是 “一次性领30万元” ,而他的那份写的是 “60岁后按月领取50万元”

年缴费4000多,在90年代是一笔巨款。 但想着未来的收益,陈先生还是坚持缴了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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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时刻:第一个月50万到手,第二个月没了

2025年5月,30年缴费期满。陈先生年满60岁,满心欢喜去领钱。

保险公司确实给了第一个月的50万。 陈先生以为第二个月还会继续给——结果,第二个月就没有了。

陈先生找到保险公司,对方的解释让他彻底傻眼:当年员工录入疏忽,把“一次性领取”误写成了“按月领取”。更离谱的是,当年经手的员工已经“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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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合同写错了,已作废

中国人寿深圳分公司回应称,当年设备不完善,可能是录入时员工疏忽。工作人员认为,他们已经向陈先生解释了合同写错了,并得到了陈先生认可,把合同进行了作废处理

但陈先生完全不认可这种说法——1995年的保险合同原件,至今还在他手里。

一张泛黄的合同,白纸黑字写着的承诺,30年的坚持缴费,一句“员工录错”就想全部推翻?

律师:就算真写错了,纠错期也过了

陈先生委托律师周建辉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律师指出,保单上没有任何可以引起异议的词语,清晰写着“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人民币50万元整”。保险公司应当按合同记载按月支付养老金

更关键的是,即便保单真的存在错误,保险公司的纠正权也早就过期了

律师指出,依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行使纠正权或撤销权的期限最长为5年。这份保单1995年投保,纠正期最迟在2000年就已灭失。30年后再来说“写错了”,法律上根本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