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7月6日,“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受害者王紫雅的母亲王女士,进行了第一天直播带货。
此前王女士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已提前公布了自己辞去固定工作,将要进行直播带货的消息。她表示,她不愿意接受任何形式的捐款,只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坚持下去,虽然决定带货,但希望粉丝不是因为同情而下单,而是根据实际需求。
7月6日,王女士在杭州开始了直播带货。在直播间中,有人表达了支持,也有人表达了质疑,认为其是靠大家的同情而带货。
6日下午,王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目前她确实有一定的经济压力,也有不少人向她表达了可以给她捐款的想法,但是她不想以此消耗大家的善意。
王女士开始直播带货(资料图)
对于质疑,王女士表示,她带货并不是为了发财,因为唯一的至亲女儿已离世,钱财对她来说再多也没有太大意义。带货工作也是为了缓解目前的经济压力和今后申诉的开销,“如果我单纯是为了钱,我何必一再拒绝大家的捐款呢,我还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挣钱。”
对于带货工作,王女士表示,自己第一次进行,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而且也非常辛苦,仅第一天上午结束,自己嗓子已经有点哑了。“希望大家不要因为同情我,而买一些不需要的东西。”王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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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维持死缓原判,受害者母亲:将继续申诉
6月16日,“成都27岁女子遇害案”二审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二审维持死缓的原判。受害者母亲王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其将会继续申诉。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27岁女子王紫雅在住所被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捅刺致死。据司法鉴定,梁某滢患有精神分裂症,对其案发当日的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但梁某滢本人曾当庭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疾病。
2025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梁某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梁某滢提出上诉。
受害者母亲王女士捧着女儿的照片
6月16日,极目新闻记者现场获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滢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审自16日上午开始审理。当日白天,受害者母亲王女士未能进入法庭旁听,至傍晚7时许,王女士才得以进入法庭,旁听了宣判结果。
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是在其预料之中,她对二审宣判结果表示满意。不过她的终极目标还是希望能判处被告人死刑,所以她还是会继续申诉,“不管申诉的路多难走,我都会一直走下去。”
王女士代理律师表示,二审法庭中,被告人提出了事发时王紫雅先动手、被告人系正当防卫、被告人系自首等几项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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