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针对有关“乐有家中介被指吃48万差价”的媒体报道,乐有家发布声明称,经核实,该笔交易发生于2024年,成交总价为672万元。“乐有家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服务,仅按约定收取经纪服务佣金12.3万元,未收取任何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不存在所谓‘吃差价’等不实情形。”
乐有家还表示,此单交易中有关争议方已经起诉,法院判决已出,判决结果显示与乐有家无关。
此前有媒体报道,近日有房产卖家反映,出售房产一年后发现当初与自己签约的“买家”并非实际购房人,真实买家实际支付房款720万元,而自己仅收到672万元房款,存在48万元差额。报道称,在卖家向相关部门投诉、希望平台介入调解后,乐有家总部回复称,公司仅收取中介费,房屋交易中的48万元差价属于买卖双方之间的问题,与平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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