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小区女车主恶意占用邻居车位的纠纷
持续发酵数日
相关话题一度登上热搜
女车主被指为长沙市体育局某处副处长彭某某
7月9日晚间,长沙市体育局发布官方通报,针对“我局工作人员”占用他人车位一事,将联合公安、属地街道开展全方位核查,依规对涉事人员作出处置并对外公示。
事发长沙市开福区德峰小区。6月30日晚,业主闵先生回家时发现,自己花8万元购买的产权车位,被一辆红色本田跨线占用。
他随即联系物业公司,却发现本田车车主在物业公司处登记的号码是空号。几经辗转联系上该车主后,对方称要出差4天。然而当晚,闵先生就在小区车库撞见该女车主——所谓“出差”纯属谎言。
谎言被戳穿后,女车主不仅不道歉,反而两次报警反咬一口,称闵先生“堵了她的车”。警方两次出警均认定其理亏,要求她道歉挪车,均遭拒绝。
7月3日,忍无可忍的闵先生在车位四周焊上U型钢管,将红色本田封死在车位内。小区业主纷纷声援,在车位周围贴上“车位有主,请勿占用”的纸条,旁边车主也主动开车封住出路。全网关注随之持续升温。
7月6日,红车车主托人传话愿转500元“私了”,条件是省略道歉,被闵先生当场拒绝。
7月7日晚,社区书记、体育局领导及纪委等多部门介入调解,U型钢管被拆除,被困8天的红色本田终于驶离。
7月8日下午,双方在社区进行面对面协商,女车主最终向闵先生当面道歉。
7月9日,长沙市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群众在网络反映了该局工作人员占用他人车位引发纠纷的情况。该局高度重视,正会同公安、属地街道等单位对相关情况开展全面调查。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律师:围车也侵权
别踩过界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本案中当事人出资购置产权车位,依法享有完整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车主无故占用他人车位7日,已构成物权侵权,权利人有权要求其立即挪车、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
同时需明确,维权应采用合法途径,锁车、围堵等过激私力手段不予以鼓励,否则自身也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此外,物业公司负有车位秩序管理义务,未能及时协调、联系占位车主,未尽合理管理职责,当事人也可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媒体锐评:
“副处长被指霸道停车,拒不道歉”
“八小时以外”也要管
一桩本可一句道歉、马上挪车就能化解的邻里纠纷小事,最终演变成持续多日的公共闹剧,引发全网反感。整场纠纷中,涉事车主撒谎推诿、蛮横对峙的种种表现,尽显傲慢。
女车主公务员的身份,特别是副处长的身份,在舆论场中被反复聚焦、放大,成为这起事件的刺眼标签。
占用邻居的车位,拒不道歉,态度蛮横,到底是不是特权意识在作祟?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显示彭某某“以权欺邻”,但是,公众聚焦点自然在其领导干部的身份之上。领导干部模范遵守法律,这是当然的要求,也是公众“十手所指,十目所视”的对象。
全面从严治党,从来不止约束公职人员“八小时内”的履职行为,干部的日常生活、公共言行同样在纪律监督范围之内,不存在公私分割的纪律盲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干部违背社会公德、侵害群众正当权益的行为设置了明确惩戒条款。比如,其中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领导干部手握权力,背负特殊职责,社会对其抱有更高的守法、守德期待。车位方寸之间,同样是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从严治党向生活细节延伸,就是要破除“八小时外无人管”的侥幸心态。以刚性问责划清底线,让每一名公职人员牢记:单位内外,人前背后,都要做守法有德的表率。
执纪问责不分公私场景,作风建设没有终点和盲区。希望长沙市体育局履行承诺,依法开展全方位核查,依规对涉事人员作出处置并对外公示。副处长霸道停车,不能没个处理结果。
你经历过车位被占吗?
你是怎么处理的?
来评论区吐槽吧
新民晚报综合三湘都市报、央广网、法治日报、澎湃新闻等
原标题:《媒体锐评:“副处长被指霸道停车,拒不道歉”,“八小时以外”也要管》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