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徽大学回应“拟录用被期刊认定学术不端博士”的新闻,冲上了某平台热搜。
事情不复杂。
人民大学博士生惠某某,在读期间发表了一篇论文,被核心期刊《戏剧艺术》查出来是“逐字翻译”某英文论文,全文没做任何引用标注。期刊撤了稿,她本人也承认了学术失范。
按说,这事到这就算完了。论文撤了,名声臭了,学术圈混不下去了,该。
但魔幻的是,就在这个月,安徽大学的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里,她的名字赫然在列。要知道,期刊6月就发了撤稿声明,全网都传遍了——安大7月公示的时候,是真没看见,还是假装没看见?好在,安大回应公示结束就调查。
我翻了一下澎湃新闻那篇报道的评论区,点赞最高的几条,看得我心里发凉。
“又是人民大学。”
“刚平了天才少女‘抄袭’事件,惠某某又爆出来。”
说实话,网友说话确实不好听,但你不能怪网友刻薄。
因为就在上周,我写过一篇文章,讲人大因为蒋方舟硕士论文注释不规范,把她的导师——67岁的知名作家阎连科,停招一年。那篇文章标题叫《规则之下,没有无辜》,核心观点就一句话:阎连科被罚,不是冤枉,是规则终于不看人下菜碟了。
那篇文章发出去之后,评论区炸了。点赞最高的留言是什么?“解气。”
我当时也觉得解气。一个在文坛呼风唤雨几十年的老作家,因为学生论文的注释问题,被自己的学校公开处分。这说明什么?说明学术规范面前,名气不好使了,资历不好使了,规则说了算。多好的信号。
今天惠某某的新闻出来之后,我回头看那些喊“解气”的留言,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
咱们来捋一捋。
阎连科做错了什么?学生论文注释不规范,他作为导师,签了字,有连带责任。这个责任,他认了,人大罚了,我们觉得解气。
惠某某做错了什么?论文逐字翻译,被期刊实锤撤稿,本人承认学术失范。这比“注释不规范”严重多少倍,不用我说吧?
然后呢?她的学位还在,顺利通过了安徽大学的招聘,顺利进入了拟录用公示。
如果不是舆论炸了,她现在已经是一名大学老师了。
回过头来看,这事最让人膈应的,不是惠某某抄了没抄,不是安大招了没招,而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文学院,前后脚发生的两件事,处理逻辑完全对不上。
注释不规范,导师停招一年。逐字翻译,当事人学位还在。
规则这把刀,砍向了67岁的老作家,却绕过了30岁的抄袭者。
更让人想问的是——惠某某的导师,该不该罚?
阎连科因为学生“注释不规范”就被停招,那“逐字翻译”的惠某某的导师,是不是也该有个说法?论文署名的时候,导师是挂了名的。学生逐字翻译,导师审核环节在干什么?是没看出来,还是看出来了没管?
这不是我替网友问的。评论区已经有人翻出了这笔旧账:人大刚罚完阎连科,这次惠某某的导师,罚不罚?
我理解人大的难处。蒋方舟那件事,肖鹰实名举报了整整一年,全网盯着,阎连科又是名人,不处理是不可能的。但惠某某不是名人,那篇被撤稿的论文也不是什么惊天大瓜,如果没有安徽大学这份公示,根本没人知道她是谁,更没人会去追问她的学位该不该撤销、她的导师该不该担责。
但问题恰恰就在这里。
规则存在的意义,不是用来应对舆论压力的。规则是用来在没有人盯着的时候,也照样生效的。
上周我说,67岁的阎连科用一年的停招,替这个时代的学术规范挡了一刀。现在我想补一句:这一刀不能只砍在他一个人身上。如果一种学术不端,两种处理结果,如果规则因人而异,那规则本身就成了笑话。
最后问大家一个问题:你觉得,惠某某的博士学位该不该撤?她的导师该不该罚?哪个更该先有个说法?评论区聊聊。
(源自澎湃新闻等媒体,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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