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经当地红娘介绍,被带到贵阳闪婚,先后花费30余万元。婚后拿到孕检报告的那一刻,他整个人都傻了——妻子隐瞒了吸毒史、洗钱案底、坐牢前科,还患有梅毒。
30万:从相亲到领证,一条龙“服务”
据受害人哥哥章先生向媒体反映,江西这位男子是通过当地红娘介绍,被带到贵阳进行闪婚的。从相亲到领证,整个过程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先后花费了30余万元。
钱花了,婚结了。男子以为自己娶到了一个合适的妻子,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孕检报告:一纸惊雷
婚后,男子带着妻子去医院做备孕检查。他期待的是一个新生命的开始,结果等来的却是一份让他崩溃的报告。
检查结果显示:妻子不仅患有梅毒,还有吸毒史,甚至涉及洗钱、坐过牢。
更让人愤怒的是,婚检报告涉嫌造假。也就是说,从相亲开始,女方和婚恋公司就在刻意隐瞒真实信息。
维权半年:钱没要回来
事情曝光后,男子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据受害人哥哥章先生透露,维权至今已过半年,钱款仍未追回。婚恋公司和女方刻意隐瞒真实信息,婚检报告涉嫌作假。
这并非孤立事件。有媒体深入调查发现,贵阳花果园一带存在“闪婚骗局”产业链——有女子上午离婚、下午就结婚,有新娘婚检梅毒呈阳性。目前多人已报案获刑事立案,当地多部门已成立专项工作组。
法律怎么说?婚姻可以撤销
对于这种“闪婚骗局”,法律并非没有办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梅毒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患有此类传染性疾病,且未向另一方履行告知义务,就侵犯了另一方的知情权,法院可以据此判决撤销婚姻。
而吸毒、洗钱等违法犯罪前科,同样属于应当告知的重大事项。隐瞒这些信息与他人结婚,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可能构成欺诈。
对于婚介公司刻意包装“问题对象”、隐瞒真实信息的行为,受害者也可以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场闪婚,30万打了水漂,换来的是一个隐瞒吸毒、洗钱、坐牢、梅毒的“妻子”。婚检报告是假的,身份信息是经过包装的,从头到尾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局。
闪婚可以,但该查的底细,一个都不能少。婚检报告必须自己去正规医院做、当面看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报告,该换就换;大额彩礼务必银行转账留痕。婚姻可以是感性的冲动,但程序必须是理性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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