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春秋时期,晋惠公背信弃义,大夫虢射进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意为皮若溃尽,毛无所系。千年之后的今日,此语竟在西北大学贾浅浅女士的学位争议中,一语成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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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日,西北大学发布通报,认定贾浅浅硕士论文存在抄袭行为,陕西师范大学据此撤销其硕士学位。

然而吊诡的是,其于2024年12月获得的西北大学博士学位,却暂未被列入撤销之列。

舆论哗然,焦点正在于此:当一个人进入博士阶段的法定前置门槛——硕士学位,已被证实系学术不端所致、自始无效,那么建立在这张“废纸”之上的博士学位,究竟是无本之木,还是无皮之毛?
皮已朽,毛何附?
报考博士的硬性条件之一,便是“已获硕士学位”。贾浅浅当年正是持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证书,叩开西北大学博士大门。

如今官方定性该硕士资格系“抄袭取得”,法律上视为无效。这无异于建房打入一根朽木之桩,桩既塌,楼何以立?

前置条件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是后续学位存续的根本土壤。土壤已染毒,其上所结之果,外表再光鲜,源头早已崩塌。

有人援引《学位法》称,只要博士论文本身未查出问题,便不可撤销。此论实为机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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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明确规定,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亦可撤销学位。

以事后被认定为无效的硕士学位,换取博士入学资格,这一行为本身,便是最典型的“非法手段”。

掩耳盗铃,岂能自固?

西北大学作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理应践行“学术不端零容忍”的庄严承诺。若保留贾浅浅博士学位,将带来三重后果:

其一,与国家《学位条例》中“学术水平未达标准应予撤销”之规定背道而驰;其二,严重损害学校学术公信力,引发社会对学位授予公平性的广泛质疑;其三,与校方自身“零容忍”的通报态度自相矛盾,陷入言行不一的尴尬境地。

更耐人寻味的是,西北大学在通报中通篇以“贾某某”代称。世人皆知,此“贾某某”非泛泛之辈,正是屡陷舆论漩涡的作家贾平凹之女贾浅浅。

校方在此时刻意隐去真名,欲言又止,姿态暧昧。

若谓依规保护隐私,然所涉事件乃公共财政供养下的学术腐败,且涉事者为公众人物,涉嫌利用家庭影响谋取学位与职称,早已超出私人范畴。

人大处理同类事件时尚堂堂正正书其全名,何曾如此遮遮掩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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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一面高擎“零容忍”大旗,一面在实名通报这一最该坦荡的环节闪烁其词,是否意在留出转圜空间、不忍“痛下杀手”?

学术惩戒若连被惩戒者之名都不敢直书,便已在道义上自损三分。

同一人,硕士阶段能系统性抄袭九篇论文,连“米芾”都写成“米蒂”,学术操守已然全线崩塌;博士阶段却能一路畅通,修课、答辩、授位,毫无阻滞?

若其博士论文至今仍深藏不露、不敢示人,那这顶“毛”,恐怕自己也知道附错了地方。

《左传》中虢射以“皮之不存”论不必借粮,是政客之短视;今日学术机构若以“程序未查实”为由保留博士学位,则是避重就轻的鸵鸟之态。

皮既已烂,毛要么随之腐朽,要么另寻新皮,却不能假装皮尚完好,将毛梳得油光水滑,招摇过市。

学术尊严不是杂技,容不得“空中飞人”。也不是医院烧伤可以植皮。贾浅浅的硕士学位既已撕碎,其博士就读的合法性基石即被掏空。

西北大学若真惜羽毛,就当直面“皮之不存”的现实,尽快启动对博士入学资格及论文质量的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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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留着一顶无根无本的博士帽,犹如空中楼阁,不过是在伤痕累累的学术公信之上,再添一根随时可脱坠的毛。

皮既焚,毛焉附?此问不答,学界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