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古城北**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商务管理规定案公开。

主要违法事实:绍兴某餐饮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未提前公示,未退还消费者预付卡内金额,经商务部门责令改正在限期内拒不整改。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停止经营未提前公示,未退还消费者预付卡内金额,经商务部门责令改正在限期内拒不整改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70000元(柒万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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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古城北大院(鲁迅故里店)突然闭门停业,大批卡内存有数千至万元余额的消费者陷入退卡难的困境,且柯桥万达店也明确表示两家店股东不同、储值卡不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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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有网友爆料称:

绍兴柯桥的古城北大院也在昨日关门了

门口贴了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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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绍兴E网综合网络

小编的工资就靠你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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