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号,广东珠海,张女士的弟妹被推进产房。足月,顺产,一家人在外面等着听孩子哭。哭了就说明肺没问题,哭了就说明孩子争气,哭了就说明这十个月的苦没白吃。
孩子真哭了,哭得特别响亮。护士抱起来一看,手开始抖。包被裹上去,孩子哭得更狠了,碰一下脚就撕心裂肺地嚎。全家人凑过去看,脸瞬间白了。
那双脚不是正常婴儿该有的样子。脚趾头有的巨大,肥嘟嘟肿着,像肉疙瘩。有的跟旁边的粘在一起掰不开。有的干脆没有,光秃秃一片。还有的悬在半空晃晃荡荡,跟身体就剩一根筋连着。整个脚掌变形扭曲,肿得发亮。
这不是什么小毛病,是双脚同时存在巨趾、并趾、缺趾、悬浮趾的严重复合型畸形。骨科医生来了,扒开包被看了半天,问的第一句话是:“在哪儿做的产检?”家属说就在本院。医生闭嘴了。
家属把厚厚一摞报告单翻出来。从建档开始,一次没落,8次产检,大排畸做了,系统超声查了,NT也过了,所有单子上都是正常。连个“随访”都没写过,连个“建议复查”都没提过。前后花了上万块的检查费。报告上只写了八个字:未见明显异常。
一家人拿着这些纸,在医院走廊里站了6天。今天来个医生说“我回去查查病历”。明天换个医生说“这个情况我们讨论一下”。产妇住院6天,每天的主治医生都不一样。没人拍板,没人道歉,全在推,全在躲。
院方工作人员出来解释了。依据国家产前超声筛查规范,排畸筛查主要查六大类致死致残性畸形,比如脑袋、脊柱、心脏这些,手指脚趾这类末端细节不在强制检查范围内。胎儿在肚子里手脚经常握着、蜷着,B超探头确实不好看清楚。
所以这事儿属于“医学盲区”,医院检查流程合规,不担责。按筛查标准不检查四肢,只能按照国家规范操作。听起来挺有道理是吧?国家规范确实没强制要求查手脚末端。可问题在于,家属从产检报告上看到的是一路绿灯、一切正常,没人告诉他们“手脚我们没查”。
网上吵成一锅粥。有人说国家排畸规范里手脚末端确实不在强制筛查范围,胎儿窝在肚子里看不见很正常。也有人说两只脚肿成那样,B超探头来回扫,让孕妇翻个身多角度看一看,真就一点蛛丝马迹都捕捉不到?不就是操作的时候没用心吗?
还有郑州三甲医院的超声科医生出来说,超声影像确实不好看出来,因为婴儿四肢末端结构非常小,手指脚趾细节上的畸形有可能无法准确提示。但这跟“完全没查”是两码事吧?
最让网友受不了的,是有人怪孕妈自己没长嘴,说做检查的时候怎么不主动问问医生手脚情况。这话真把人气笑了。挺着大肚子跑三甲医院,挂号排队抽血憋尿熬一整天,花一万多块钱做全套产检。
结果到头来还得患者自己想着提醒医生查什么?那医生的专业性体现在哪儿?收的钱里不包括“认真看一眼”这一项?
其实这种事不是头一回发生了。2023年湖北黄冈一位张女士,也是在当地妇幼保健院全程产检,大小排畸都显示正常,孩子出生后被诊断出先天性脊柱畸形。到了2025年8月,张女士去查才发现,当时做大排畸的医生缺少相关资质。
黄冈市卫健委查实后确认了这事。2024年河南南阳,于女士在正规医院多次做彩超,全部正常,结果孩子生下来口面部明显畸形。还有桂林的胡女士,2024年在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建档产检,一路正常,孩子出生后被诊断为二度唇腭裂。
后来她翻看四维图,发现孩子嘴唇有明显的缺口,红唇不连续,但医院从头到尾没提过一个字。
到底是“医学盲区”太多,还是检查的时候确实走了过场?国家卫健委的指南里,排畸筛查确实只强制查六大类致命畸形。很多产妇的超声报告底下,其实都印着一行小字——“不能排除胎儿手足异常”。可这行字有几个孕妇会注意到?医生又会不会特意提醒一句?
最扎心的是孩子往后的日子。脚上的骨头要一根一根掰开重接,皮肉要一刀一刀割开再缝上。一次不够,两次、三次、五次、八次,医生说不准。做到什么时候?做到脚能穿进鞋子里,做到走路不那么疼。他还没学会走路,就要先学会忍疼。
他还没学会说话,就要先学会回答“你的脚怎么了”这种问题。这些画面,产检报告上什么都没写。
有人说,这事儿医院按规范操作确实没毛病。也有人说,收了钱就该负责任,这么大面积的畸形怎么可能完全看不见。目前当地卫健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这件事真正让人心里发堵的,是那张写着“一切正常”的报告单,和那个需要一次次被推进手术室的孩子之间,那一道巨大的、没人说得清的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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