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人在问,离岸信托要收税了,这东西到底是什么?新规又意味着什么?咱们今天把这事掰扯清楚,从本质到新规全覆盖。
所谓离岸信托,本质就是把资产交给境外信托公司打理,自己和家人定期拿收益,既能实现钱生钱,还能传承家族财富。欧美很多老牌豪门家族,历经多代人财富依然稳步增长,离岸信托就是其中的关键一环。
此前多年,我国税收体系还在不断完善中,不少富豪钻空子,通过离岸信托将财富转移到境外,他们的目的不光是财富传承,还有规避境内税收。
先把新的漏洞堵死。现在新设立的离岸信托,在装入资产、分配收益、最终资产变现这三大核心环节,都要按规定缴税。
靠离岸信托转移资产避税的窗口彻底关闭了,但只要合法纳税,离岸信托的投资获利、资产传承等功能,压根不受影响。还要注意一个细节:不管名称是否叫信托,只要具备转移资产、持续受益、代际传承等功能的资产形式,全都一视同仁,要按新规申报缴税。
瞒报根本藏不住。有人疑惑,离岸信托大多设在开曼群岛、维京群岛这类离岸金融中心,当地不配合怎么办?
其实不必担心,2018年9月,我国就跟全球47个国家和地区完成了CRS信息交换机制,开曼群岛、维京群岛均在其中。
CRS说白了就是全球银行和税务机构抱团互通信息,防范富人跨境逃税。早在2018年,中国居民在境外设立离岸信托、持有金融资产等情况,就已经通过官方渠道同步到国内相关部门,隐匿申报的行为根本藏不住,等着的只会是严厉处罚。
旧账也要算清楚。2023年以前成立的离岸信托,哪怕已经运作了10年、20年,都得如实进行申报纳税。
十年二十年前的旧账也要算,没有豁免期,不过规定也有放宽:成立3年以上的离岸信托,成立时产生的税款可以适当免除,但运作期间产生的所有收益,一分都躲不掉,必须如实申报缴税。相关主体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申报手续,否则将要面临滞纳金等额外处罚。
为啥这次要动真格?核心就两个字:公平。绝大多数普通纳税人都在依法纳税,偏偏有一小部分富豪靠离岸信托规避纳税义务,严重违背税收公平原则,必须整治。以后,离岸信托再也不是某些群体的避税工具,更不是他们向海外转移隐匿资产的挡箭牌,只会回归财富传承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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