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近日,陕西咸阳泾阳县法院一法官在干部考察公示期间,被举报篡改年龄参加公务员招录、在亲属代理案件中担任主审违反回避政策。
7月30日,泾阳县委组织部、纪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该举报事项已处理完毕:涉事法官的公务员招录合规,“她当时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可放宽年龄要求;违反回避政策审案问题已经处理过。”
基层法官提拔前被举报年龄造假、违反回避政策,图为放大镜(资料图)
女法官提拔前考察公示引举报:
篡改年龄成公务员、审案违反回避政策
6月15日,泾阳县委干部考察组张贴干部考察预告:确定张某某拟作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考察对象,将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测评表、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法,深入了解情况,并进行廉政鉴定。欢迎广大群众对考察对象发表意见,支持配合考察组做好工作。
举报人李亮(化名)介绍,张某某是泾阳县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考察后拟提拔为执行局局长。公示考察期间,李亮向考察组举报了张某某若干问题。
李亮称,2009年泾阳县法院公告招录公务员时,要求年龄28岁以下。“张某某是1978年出生,她将年龄改为1980年。根据月份算,属于28周岁以下。她办了1980年的身份证,入职后档案又改回1978年,一个人长期使用两个年龄信息。”
李亮称,当年的招录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张某某学历条件也不符合要求。“她是陕西省某大学专科毕业,后来在西北某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当时招录要求是全日制本科学历,她也不符合条件。”
李亮提供的相关材料文书中,张某某身份证出生年月为1980年5月;1999年从陕西某大学(现更名,非全日制)专科毕业,待业一年半之后进入县公安局工作;工作期间,自学完成西北某大学律师专业本科。2009年8月,成为县法院试用期公务员。
记者注意到,泾阳县人民法院2009年法官助理招录公告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8周岁以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泾阳县法院的招录公告信息(受访者供图)
此外,李亮还提供几份判决书,称这些由张某某主审的案子中,原告或被告代理人耿某与张某某是夫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关系是法官回避的主要情况之一。已掌握的这些案子中,张某某在丈夫代理的案子中没遵循回避规定,违规审案。”
记者询问两人夫妻关系的证据,李亮表示“手里没有证据,但小县城圈子很小,不少朋友都熟悉他俩。”
官方回应:
公务员招录合规,违反回避政策问题已处理
记者注意到,泾阳县法院、咸阳市中院曾多次发布优秀法官、先进法官案例文章,张某某多次在文章中出现。
文章显示,张某某2009年参加公务员招录后,先后在基层法庭、院办、立案庭、审管办工作,起草推行了多项制度、工作细则。因工作优秀,被同事称为泾阳县法院的一面旗帜。2021年,张某某被评选为政法系统先进典型。
泾阳县法院发布的先进人物宣传文章(法院官方账号截图)
李亮提供两段电话录音显示,7月15日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告知他“已将举报情况转给泾阳县法院,你可以联系法院问问”。
7月30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泾阳县组织部干部考察组,工作人员介绍,该项举报已由泾阳县法院调查完毕,张某某2009年参加公务员招录时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年龄合规。“至于其他举报事项,不方便透露,可以向泾阳县法院询问。”
泾阳县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在电话中回应。
31日,记者联系泾阳县纪委,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涉及保密要求,不便对媒体透露。“我一会儿联系举报人,向他告知处理情况,你可以从他那里获知。”
31日中午,李亮发来一段10分钟左右的通话录音。录音中,泾阳县纪委工作人员告诉他:张某某违反回避规定、参与亲属代理的案件审理问题,涉及的是多年前案件,已进行处理,之后未再出现类似情况;张某某参加公务员招录时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可放宽年龄;当年的招录,没有要求是全日制学历。“经过调查核实的这些东西,资料都可以给你看,希望你到现场来看。改不改年龄的问题,她即便不改年龄也是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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