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辽宁大连工作的邓先生告诉记者,7月28日他在上海出差期间入住维也纳国际酒店青浦路店。当晚感觉身上发痒,开灯后发现床上、地板上散布着多只床虱。他立即致电前台,等了20分钟无人到场,再次催促后,一名员工上来查看,“他一看就说,你赶快离开这个房间,这房间不能住了。”
视频截图
随后,邓先生来到酒店前台质问,两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知道”,也无法做主,只能换房。邓先生要求“保证房间没有虫子”,对方不敢保证,也不派人去现场检查。他要求联系值班经理,“从大概12点到1点多,一直就联系不到”。
邓先生说他和2名同事要求办理退款,可直至凌晨2点仍未办理成功,随后他联系合作客户,客户深夜赶来接送,另行入住高价酒店。邓先生还表示,他当晚几乎彻夜未眠,次日上午重要客户谈判被迫取消。
至于处理结果,邓先生称,次日(7月29日)酒店方让他去医院检查并报销检查费,同时退还他的房费,但两名同事的房费仍不予退还。并且,邓先生要求的承担改签费用、误工损失等,酒店也一概拒绝。
而让邓先生更难以接受的,是酒店方的态度。“他反而质问我,你作为一个成年人,40多岁,不会自己去房间看看吗?”邓先生对于这个说法表示不能接受,“我是住客,不是你们的清扫人员。”
7月31日,记者联系维也纳国际酒店上海市青浦路店,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情况我们已经在跟进了,已经跟客人协商好了,已经给客人退款了。”
当记者追问协商结果细节及另外两名同事退款问题时,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我们不太清楚,昨天我们总经理已经处理好了。”而对于房间为何出现床虱、消杀周期等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消杀周期要问客房经理,客房经理在休假。”
来源 | 羊城晚报、都市现场、齐鲁晚报、青岛新闻网
延伸阅读
近日,一名女性网友发布视频称,其在湖南衡阳一家主题酒店入住的第5天,发现酒店房间内的假花里藏有摄像头,随后报警。目前,她正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6月17日,当事人张女士(化姓)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在广州的一家公司上班,近期来衡阳出差,在当地一家名叫“爱遇”的主题酒店订了6月10日至18日共8晚的房间,合计房费648元。
张女士发现的摄像头 受访者供图
在线旅游平台信息显示,爱遇主题酒店于2025年7月开业,房间数量为10间。
“6月15日晚上9点多,我洗完澡后整理化妆品,正打算把桌上的假花瓶挪到地上时,一个疑似摄像头的东西掉了出来。”张女士说,她问了朋友并在网上检索查证,确认掉出的是摄像头后,直接报了警,“警方到现场后,店家说不清楚情况,称自己不会放这个东西。”
酒店房间的假花 受访者供图
张女士称,事发次日,店家联系她谈过和解问题,但双方未达成一致。目前,她最关心的是摄像头是否拍到了自己的隐私画面,以及视频是否外传。
“此事发生后,我情绪焦躁、害怕不安,睡眠也很差,于是去医院的心理科做了检查。”张女士说。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6月18日开具的门诊病历显示,张女士被诊断为“适应障碍”。
6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爱遇主题酒店的老板刘先生了解此事相关情况,其否认了酒店内部人员放置摄像头的可能,“房间外的走廊有监控,什么都拍得很清楚。”同时,他承认酒店有检查、清理客房内摄像头的责任。
“那位女士当场报了警,我们正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刘先生说,“她是在入住的第5天报警的,我们把最近一个月的监控都提交了,警方还提取了指纹、脚印等。等事情调查清楚后,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一定会承担。不该我们承担的,我们也会追溯。”
6月18日,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接投诉后,他们已到涉事酒店开展了检查工作,酒店营业执照正常,但店面门头招牌存在一定问题,已督促整改。关于房间内出现摄像头的具体情况,需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华兴派出所6月17日出具的《接报案回执》显示,张女士于6月15日报称的“6.15爱遇酒店警情”该单位已受理。
6月18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多次拨打《接报案回执》上的联系电话及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电话尝试了解此事调查进展,电话均无人接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