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济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谢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谢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报销;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资金申请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谢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堃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济南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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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堃,男,汉族,1973年5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历任山东省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研究室主任,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区长,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济南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2026年3月2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谢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4月23日,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谢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