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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家被痛骂、被构陷的事情,也就是近在眼前。
比如农夫山泉的钟睒睒,关于他媚日、不爱国、农夫与蛇的攻击,是真正的构陷。
列举一些当时的说法:东方树叶瓶身古建筑是日本五重塔、靖国神社元素,刻意讨好日本,实际图案源自中国南朝径山寺古塔;长白雪瓶身数字1588,被造谣说是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年份,实际代表长白山1588种野生动物;还说农夫山泉大量采购日本核污染区域茶叶原料……
这些说法,如果稍微查一下资料,就会发现漏洞百出。
但互联网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个正常人需要花半分钟验证的信息,一个情绪化的人只需要半秒钟转发。
社会上总会存在一些弱智的声音,本不足为奇。
有人说唐朝不存在,有人说地球不是球体,有人说外星人在地下建城,有人说西方科技都是抄《永乐大典》。
值得警惕的是:为什么这些荒唐言论,会获得巨大的传播?
再比如马云,曾经人人都要喊一声“爸”,但在一次论坛之后,就成了黑心资本家,他的视频,满屏都是“挂路灯”,吓得他在日本长居,有一天他回国了,还被当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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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余承东这样被保护,他们可能想说:余总是遇到好时代了。
好时代的一个标志是,2025年3月司马南因为税收问题被处罚了,说他2019-2023年偷逃税款,他的自媒体账号也被封禁。
两个月之后《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将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上升到常态化法律层面。今年6月份,网信办出台《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要求网站平台要及时清理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信息,主动清除已核实的涉企虚假不实信息。
余承东,决定用自己去检测了一下这套保护体系,发现非常有效。不仅是调侃余承东的视频被下架,和余承东无关的视频也下架。
这说明:1、华为的法务强大且蛮横,他们根本没有区分有没有“丑化”余承东,根本不在乎是否损害无辜创作者的利益;2、平台根本没有做辨别核实,你投诉我就处理,根本不在乎是否损害无辜创作者的利益。
事实和法律,完全没有被尊重。
竹知了上了热搜后,2号,潇湘晨报的晨视频发了一个稿子,主要内容是采访了一个律师的说法:相关视频虽未直接点名,但通过余承东的标志性发言,配合竹知了发出的与发布会现场相似的音效,形成了明确的指向性暗喻;公众人物确实需要容忍一定程度的公众讨论与合理调侃,但当调侃越过边界、演变为规模化恶意戏谑嘲讽时,权利人依法发起维权也无可厚非;对于普通网民而言,玩梗是乐趣,适度是修养,在娱乐之外应当敬畏法律边界。
这个报道有很大的问题。一是没有提大量作品被误伤,而这是网民反感的主要因素;二是对一个争议事件的报道,只采访一个律师、只呈现一种观点,是不合格的。即使把竹知了的声音与余承东的声音关联起来对比,我认为也不存在丑化、损害商誉,因为他们就是很像。
这些看法可以争论,是否丑化、损害商誉,需要法官来判断。
但是,潇湘晨报的报道,被无数官媒账号转发,内容都是差不多,都指向一个结论:这样做会侵权。
我觉得,大量官媒转发该内容,不会是自发行为,大概率是一个统一行为。显然,这不是法务的工作,而是由PR(公共关系)、GR(政府关系)来完成。
这个报道,不是普法,而是一种信息无人机的密集轰炸——那些账号的主播,我看大多数已经是数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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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家,他拥有:很多钱,强大法务团队,公关团队,媒体调用能力,政府关系,然后你说,有些刁民想害他,他需要保护?这样的保护是不是太不对称了?
如果他被侵害,那真正的加害者肯定不是刁民。
另外,企业家需要出台文件来保护,是不是也应该出文件、出法律来保护娱乐明星?内容创作者是不是也需要?最弱势的农民是不是更需要?
法律应该用来保护每一个人,而不是特别保护某一种人。
但现在,最有力量的一部分人得到了特别的保护。
我在昨天的文章《余承东,正在给资本和企业家招黑》中说,一个企业家,要避免让自己和同行陷入被反感的境地。因为,当他们在某个时间再次被威胁时,想为他们说话的人越来越少了。
同时,我觉得对于公权力来说,你要真想保护企业家,也不要让他因为受到特别保护而陷入被反感的境地。
过度保护,会产生反效果。
因为公众最敏感的,不是不允许保护,而是不公平。当一个人看到有人拥有财富、资源、权力,然后还能获得额外保护,他自然会产生怀疑:你们是不是已经沆瀣一气?
在某些时候某些地方,保护即伤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战争即和平。
要想保护企业家、明星、牛马、农民以及所有人,其实并不需要专门出台文件,只需要4个字:
公平、公正。
题图:闫晓静《蝉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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