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镶黄旗内属于延长石油的一油田内,多年来一直未办理采矿权证,却以“合作”形式层层转包,招募小民营企业进行投资开采,再由油田产权方延长石油、开采方巴音矿业层层抽成且拒不开具收入发票。入驻企业发现违法开采现象后向上反应,却被延长石油回复“你们正常干就对了,整个矿区都面临这个问题,不是你们的问题。”对此镶黄旗自然资源局表示“不归我们管。”工信局却说“肯定归自然资源局管。”而应急管理局更是表示“管吧明知违规,不管吧出了问题找我们,推不动,压力很大。”
国企公户收取“分成款”却无发票
“我投资的明明是正规国企的油田,为什么还能出现拿探矿证冒充采矿证的违法乱象呢?”来自榆林的卢先生近期深受困扰,他说他给内蒙镶黄旗一延长石油名下的油田投资300余万进行原油开采,却在开采过程中突然发现这里根本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这让卢先生感觉受到了欺骗。
据了解,该油田位于镶黄旗巴彦塔拉镇,产权人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简称延长石油)。卢先生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显示,延长石油与内蒙古镶黄旗巴音矿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巴音矿业,为镶黄旗国资委全资国企)合作勘查开采油气资源,合作期限为2018年9月至2024年8月,延长石油以合法登记区的探矿权采矿权等作为主要合作资本,巴音矿业以资金、设备、人员、技术为主要合作资本。
卢先生介绍:“实际上巴音矿业并不直接进行开采工作,而是将该油田分包给许多民营企业进行投资开采,这些民营企业采出的原油必须售卖给巴音矿业指定的第三方,售卖后的售卖款必须要给巴音矿业与延长石油上交分成,不管每吨原油实际上售卖单价有多低,他们每吨油都按照国际油价的22%分成,其中17%归延长石油,5%归巴音矿业。我们把22%分成款全部打到巴音矿业账户后,巴音矿业再把其中相应的比例打给延长石油。”
2025年8月,卢先生经人介绍,投资镶黄旗联禧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联禧公司),“联系公司承包了这边油田的2平方公里区块,我投资联禧公司以后招聘采油队来该区块进行开采。”
卢先生出示的转账记录显示,他投资联禧公司后,公司公户多次向巴音矿业公户转账,备注有的填写为“分成款”,有的填写为“工伤保险费”等,其中分成款总额达28万余元。卢先生说:“工人的工伤保险都是以巴音矿业名义购买的,但是费用我们自己承担。但不管是什么转账,巴音矿业从来不给我们开具发票。”
协议过期、无证开采乱象普遍
让卢先生没想到的是,2026年6月5日,他们收到了一份来自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函件,其内容提到“延长石油的镶黄旗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营主体混乱、管理不顺,以合作开发的方式组织其他企业进行油气开采作业,层层转包、分包,对末端实际开采单位失管失察、日常监管形同虚设,未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考核。同时,与陕西延长石油签订的《油气资源合作勘查开采协议》已过期,至今未续签,在甲方未同意情况下仍然进行油气开采作业。”
卢先生解释:“里面说的过期的《油气资源合作勘查开采协议》就是指延长石油和巴音矿业之间的合同。我这才知道我们在这采油可能涉嫌违法了,再一深入了解,我发现不仅仅是合同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开采区延长石油一直都没办采矿权手续,之前一直是“以探代采”,现在连探矿权都过期了,延长石油竟然还敢让我们开采并且收取分成款。”
卢先生提供的《采矿许可证》显示,内蒙古二连盆地宝勒根陶海石油开采矿区持有采矿权的面积为74.017平方公里。
2026年6月23日,笔者前往该油田实地探访,在联禧公司的项目部,笔者见到墙上贴有该油田地图,前面所说的这74.017平方公里仅为地图上油田中心一小片区域,联禧矿业负责的区块则在这片区域之外,而这样的区块在地图中还有许多,都有不同民营企业负责开采。
在项目部,笔者还见到多份巴音矿业与延长石油下发给联禧公司的整改通知书,其中有内容显示,检查现场为“采油现场”,隐患为“xx井口盘根盒漏油较多、xx井油罐上部管线漏油”。不难看出巴音矿业与延长石油均将联禧公司负责的区块作为正常采油区进行管理。
“没有采矿权的油田我们怎么敢开采,这不是盗采国家石油资源吗,我们立刻就撤出我们的采油队了,但因为前期我投入已经超过300万元了,就多次找到巴音矿业和延长石油希望他们能解决我们区块的采矿权问题,一直也没什么结果。因为其他区块也有很多这样的情况但都在开采,好像延长石油并不在意这个问题。”卢先生说。
监管部门迫于压力“推不动”陷困局
2026年6月24日,笔者电话咨询巴音矿业会计,关于此前联禧公司转账给巴音矿业的分成款未开具发票一事,笔者询问“国企的收入不需要开票吗?”对方答:“不开,这么多年了一直不开。”关于矿区的采矿权问题其表示不清楚。
6月24日,笔者陪同联禧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延长石油在镶黄旗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旁的一处办公室,找到项目经理冯某咨询有关问题,冯某表示:“我们延长抽17%,我们统一给巴音矿业开票的,巴音矿业不开票你们做账的问题可以问问其他公司都怎么操作,都是一样的。”联禧公司工作人员提到没有采矿权不敢开采时,冯某答复:“你们正常干你们的就对了,整个矿区面都临这个问题,不是你们的问题,可以干。”
6月24日当天,笔者还走访多个有关部门进行咨询此事。在镶黄旗自然资源局,笔者询问该局副局长特木尔苏和:无采矿权却开采一事,自然资源局执法部门是否应叫停?得到答复“你找工信主管部门,他们管就行了,我该管的事,不是你告诉我的知道吧?”
而笔者咨询镶黄旗工信局张副局长,其却称:“石油是矿产资源,肯定归自然资源局管。”
对“无证开采是否违法”这一核心问题,两个部门均未给出正面答复,也未启动任何调查程序。
随后,笔者又前往镶黄旗应急管理局,关于此问题黄海余副局长表示:“延长的探(矿权)转采(矿权)一直没转,探矿权都已经过期了。镶黄旗整个都是这样,我们监管也有压力,管吧明知违规的,不管吧出了问题还得找我们,我们推了好多次都推不动,旗里和上面都有压力。”黄副局长的话语中透露出应急管理局的无奈,但“旗里的压力、上面的压力”具体指向何人、何种形式,他并未作进一步说明。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一块油田多年来在没有采矿权的情况下持续开采,监管却无法落实呢?卢先生已关于这些问题寄送多份投诉信,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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