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那一下亲上去的时候,余高远心里盘算的恐怕根本不是爱情。
画面给得明明白白,夏英杰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呼吸忽然乱了一拍,十有八九是醒着的,只是没躲。 那个年代多保守啊,一个姑娘在火车上被男同学亲了,回到学校又主动去了他住处,这事基本就等同于把自己绑上了余高远的船。 而船对面的陈一众,这辈子可能都没机会再说一句"我喜欢你"。
《重器》8月10号在CCTV-8和爱奇艺开播,蒋奇明演余高远,黄景瑜演陈一众,姜珮瑶演夏英杰,张佳宁演张丽慧,闫佩伦演陆则铭。 时间线从1979年一直拉到1997年,十八年。 五个人民政法大学法律系同窗,毕业后分赴法官、检察官、律师不同岗位。 扯远了,咱还是说回余高远这只老狐狸。
余高远为啥要亲夏英杰?
咱们把时间往回拨。 陈一众因为李乡那个案子被关了进去,夏英杰急得团团转,跟大伙儿讲陈一众的心结,说自己终于理解了这个人。 余高远在旁边听着,嫉妒得脸都绿了。
学习好,颜值高,家世好,父亲陈凡当过审判长,跟学校的周一仆、程兼济两位老师是老朋友。 这种人余高远这辈子都超越不了,那咋办? 抢他喜欢的人呗。
心理学上这叫啥? 这叫用占有陈一众的姑娘,来补偿自己家世不如人的那点胜负欲。
精明得很呐。 余高远摸准了领导们一定会救陈一众,毕竟法学世家,两位老师的得意门生。 所以他主动向老师请缨,要带夏英杰回北京求助。 回京的火车上,他刻意把前辈秦志高甩开,就为了跟夏英杰独处。
然后就是那一亲。
注意啊,他亲之前有没有告白? 没有。 有没有问人家愿不愿意? 没有。 有没有海誓山盟? 更没有。 直接上手。
这在正常追求流程里是完全不对劲的。 真喜欢的男生,一定先正式表白,得到回应,才有亲吻这些举动。 余高远跳过了所有"负责任"的环节,直接用肢体语言把生米煮成熟饭。 为啥? 因为他不想承担责任,因为他爱得不够多,因为他要的就是"占有"这个动作本身。
更恶心的是,他明知道张丽慧也喜欢他,还坦然接受张丽慧给的驱蚊香包,而且那只包里多加了两层纱布,更结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偏爱。 他照单全收,转头去追夏英杰。 这种边界感的缺失,恰恰说明他对谁都不是真爱,他只爱"谁能满足他的虚荣心"。
到了南余实习,余高远的算盘打得更响了。
李乡那个事儿,陈一众第一个站出来努力,张丽慧聪明地利用报社增加关注度,陆则铭也在积极帮忙。 余高远干啥了? 他清楚看到实习鉴定会牵扯到毕业分配,一边讨好院长丁仲祥,一边跑北京去邀功摘果子。
他跟周一仆和程兼济汇报的话术相当巧妙,暗示陈一众不过脑子,遇事太冲动,就知道老师们会保他,故意给老师惹麻烦。 这一句阴阳话,彻底败坏陈一众在老师心中的印象。
一石三鸟啊朋友们。
第一,抹黑打压陈一众。
第二,让老师们以为他冷静镇定,是这件事的大功臣。
第三,毕业分配有好机会,老师们先照顾他。
到了周一仆请客那场戏,人家周老师得知陈一众是自己好友的儿子,激动得不行,邀请陈一众来家里做客。 余高远怎么着? 直接阴阳怪气,说自己没有陈一众那样的家世,几句话激得陈一众只能拉着大家一起去赴宴。 一边暗讽人家树大根深有背景靠关系,一边又借此机会拉近跟老师们的距离,茶里茶气惹人厌。
毕业分配的结果下来了。
张丽慧留在最高检。 陈一众放弃了留洋的机会,和张丽慧一同进了检察院。 陆则铭跟着袁亦方做了律师。 余高远和夏英杰去了滨江的法院。
余高远听说最高检名额给了张丽慧,整个人崩了。 他跑去质问程兼济,发出三连问:是不是他们给老师什么好处? 是不是南余的实习鉴定报告有问题? 是不是有人走后门顶替了自己?
程兼济来了句特别重的:"高远,你不能这样,你这是偏激,你懂吗? 以后会害了你自己。 "
这话搁一般人耳朵里是个警铃。 余高远听不进去。
喝完酒去找张丽慧,张丽慧实话告诉他:"最高检的名额给我了。 "他嘴里翻来覆去就三个字:"不可能"。
这逻辑真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人家陈一众去的是基层检察院,跟北京的最高检八竿子打不着,他能把这俩事拧成"有人抢我",这脑回路也是绝了。
知道没法改变结果之后,他为了能继续跟陈一众比,把对方拉到自己同一个水平,居然再次拿"关系户"来刺激陈一众。 陈一众被逼无奈,放弃好工作,主动申请调到了一个基层单位。
自此,两个人的人生轨迹彻底分岔。
后面的十八年里,夏英杰始终坚守审判一线,最后在追查一桩国企贪腐窝案时外出取证遭遇意外,车里只有半本翻烂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人就没了。 剧本里轻飘飘三个字,"后来死了",重若千钧。
余高远这边呢,一路从基层法官坐到了法院副院长的位置。 嘴上喊着推动法治建设,真到了节骨眼上什么都扛不住。 邱阿桂案里他说出"这是代价"那句话,夏英杰彻底对他死了心。
一个想面对,一个想逃避。
夏英杰在追查国企贪腐窝案时外出取证遭遇意外,因公殉职。 陈一众为此陷入长久的颓废与痛苦,这份创伤成了他从基层走向修法的精神转折。 他咬牙回了学校,拼了命地学,硬是争取到了跟周一仆、程兼济一起修订1997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机会。
陈一众喜欢了夏英杰很多年。 要不是当初夏英杰选了余高远,他大概早就表白了。 如果那样,夏英杰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陈一众自己的命运会不会也拐个弯?
没人知道,也没人能回去改。
回头看这几个人,夏英杰、张丽慧、陆则铭、陈一众,哪个不是实打实在为法治建设拼命? 唯独余高远,口号喊得震天响,一遇到事儿就缩脖子。 嘴上总提自己是农村出来的娃多不容易,可他干的那些事,桩桩件件都透着功利。
他这种人最可怕的地方不在于坏,而在于他永远把自己当成受害者。 分配不如意,是别人走后门。 陈一众下基层,是他刺激的结果。 夏英杰跟他决裂,是夏英杰不懂变通。
程兼济那句话果然一语成谶。 余高远到最后都没想明白,他这辈子的对手从来不是陈一众,而是他自己那股"凭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劲。
可话说回来,夏英杰当初那么主动地爬上余高远的床,到底是因为真的懂爱情,还是也被余高远那股"不被现实驯服"的劲儿给骗了? 她喜欢的究竟是这个活生生的人,还是她自己投射在余高远身上的那个"理想主义"的影子?
如果当年她选的是陈一众,十八年后修订刑诉法的会不会是另一番光景? 而被牺牲的那个人,又会是谁?
你们觉得,余高远对夏英杰,到底算不算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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