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陆火 方子敬
出品|塔子山评说
这世上大抵有两样东西最欺人。一是肆意闯进你家的恶徒,二是事后用来衡量弱者反抗的尺子。
过去诸多强拆血案中,那些善恶颠倒的剧情一再上演:
凶徒们肆意施暴,反抗者却因“胆敢反抗”而成为罪犯、囚徒。
因此,当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以强大的司法担当,宣判刺死强拆者的张恒无罪,瞬间便赢得了全网叫好。
2023年4月,陕西省西咸新区,十余名拆迁人员对张恒的房屋进行违法强拆,断水、破门、用灭火器喷射、持械闯入;
张恒父子持自制长矛,与强拆人员对峙;过程中,张恒以长矛刺死一名强拆者石磊。
一如既往。刺死强拆者的张恒被捕,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强拆者的亲属更是提出了260万元的巨额索赔。
仿佛破门侵宅、暴力强拆无罪,绝境自卫、绝地求生有罪;
仿佛强权肆意践踏私权合理,百姓守护身家便是逾矩。
不出意外的话,张恒将面临一个相当漫长的刑期;他将和诸多反抗强拆者一样,被终身贴上“犯罪”的标签。
但这一次,“意外”来临了。
秦都区法院指出,张恒是为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予以反击,符合一般大众的普遍认知,构成正当防卫。
这份判决,或许是公民反抗非法强拆致拆迁人员死伤后被判无罪的“第一案”。
这注定不是一桩普通的无罪案例,而是继昆山反杀案后,又一则标定社会底线、重塑司法标尺的里程碑式判例。
它直白地昭告天下:私域不容擅闯,家园不容强夺,弱者不容欺凌。
说得更直白些:自今日起,谁再敢非法拆迁、暴力拆迁,这就是下场!
张恒的判例,令笔者想起数年前在媒体工作时报道过的“扬州业主驾车冲撞强拆人员致2死多伤”案。
同样是遭遇强拆,同样是保卫家园,但这名扬州业主韦刚,没有等到“意外”:
他的15年刑期,现在才刚刚过半。
2018年10月,数百名拆迁人员采取切断电源、捣毁监控、打砸破门、强搬物品、机械作业的方式,对韦刚位于扬州市杭集镇的房屋进行突袭强拆。
韦刚赶到后,与强拆者发生冲突,电话及上门报警均无果,韦刚还遭到了强拆者砖石围攻、拳打脚踢。
最终,韦刚驾车冲撞拆迁队,造成强拆者2死8伤。
当时,韦刚辩护人、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同样提出了“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但未被司法机关采纳。
韦刚被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15年。
彼时,扬州中院在判决时说,法治是文明社会的必然要求,私力复仇必须摒弃……
张恒与韦刚,两人的行为有何区别呢?都是匹夫护家的天性罢了。
但扬州的司法机关,只在法律文书中高高在上要求韦刚“摒弃私力复仇”,却不大方地承认:
那些凶徒,本就不该踏进门来。
有时候,律法总是惯于劝弱者隐忍,劝受害者退让,却极少诘问:
为何作恶者敢肆无忌惮、步步紧逼?为何守法者总要忍气吞声、束手待毙?
我们衷心希望,陕西咸阳这份“刺死强拆者无罪”的判决书,能给混沌的世道,划开一道法理的亮光。
这些朴素的道理,应被反复诉说:
你的家,是不可侵犯的壁垒;你的命,是不容践踏的底线。
世道最好的模样,从不是普通人在面对非法暴力时的无底线退让,而是恶有惩戒、善有庇佑。
愿往后世间,人人能够安居于家,不必以血肉之躯守卫自己的方寸之地。
而法理的天平,永远向被侵害的弱者倾斜,让守屋者不必蒙冤,作恶者终受惩戒。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