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对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作出多项调整。草案提出,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15公里/小时提升至20公里/小时

多项行为被明确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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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同时列出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有的行为,包括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以及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相关条款旨在从法律层面减少骑行中的危险操作。

头盔佩戴写入规定

草案还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这一要求覆盖驾驶人和乘车人,不再局限于驾驶人本人。

此次修订由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在初次审议阶段提出,信息来源为新华社。调整方向兼顾通行效率与骑行安全,一方面提高非机动车道限速以匹配实际使用速度,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禁止行为和强制头盔佩戴来降低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