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中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中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离任后仍插手干预原任职地区事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原则缺失,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工作调动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违规为他人谋利并要求他人为本人和亲属安排高档宴请;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私德不修,贪图享乐,大搞家族腐败;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中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中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中伯,男,汉族,1962年9月生,四川仪陇人,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四川省蓬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
2016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
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四川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
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6年2月9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刘中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海报新闻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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