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消息,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百安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百安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百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百安利用担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企管部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李百安,男,出生于1964年1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他曾任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策划与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等职,于2020年履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2025年11月,李百安被查。
今年5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李百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查,李百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毫无纪法底线,将工程建设领域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