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2点发的文章里,我写了这么一段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生活的社会,容错性越来越低了。很多事情的判断都依托标准来衡量,而不是靠人们的思考,去想一件错事是大是小,是故意的还是无心的,是无法饶恕的还是能够改正的。
于是每个人都会发现,这样战战兢兢的活着更累了,担心因为一次小错就被放大成社死的程度。
想来想去,感觉还是要把杨易杜小姐说4岁男童摸自己屁股的事情说一说。
之前杭州电梯诬告的事,太明显是打拳了。但是没想到,有一天这个拳可以打向一个4岁的孩子。
虽然网上有不少为了发泄情绪只图一时爽快的键盘侠,但是这一次,没有任何一个网友会参与这场对4岁小朋友的围剿。
视频看了,小朋友拿个玩具枪在转圈跑,经过这女生的时候,恰好女生往后退,然后小朋友因为右手拿玩具枪,左手就本能地扒拉开了女生,恰好小朋友的身高,平抬手臂的高度在女生屁股附近,所以才有了女生被认为是摸屁股的感觉。
这本是一个误会,但是后续发生的事情,就出乎我们意料了。
女生转头看是一个小朋友,不是戴大金链子的花臂大哥,也不是洋蝶,所以就拽住了孩子不放。孩子一开始明显是吓到了,还不知道咋回事,为啥这个大姐姐会叫住自己,还拽着衣领不让走。
后来孩子明显害怕了,开始哭。而没多久,听到哭声的家长就过来了。
看见自己孩子被那样拉扯,妈妈首先不高兴了,言辞比较激动。而这正中女生下怀,女生要的就是这效果,这样才能让围观群众看到自己是弱势的一方,虽然在孩子父母来之前,自己在欺负一个4岁小朋友,但是现在,自己是被两个成年人欺负的对象。
从后来网上曝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到,小朋友的脖子被弄得挺狠的。
但即便这样,还有人觉得女性的权利不可侵犯,不管40岁还是4岁都不行。
后来网友们顺藤摸瓜,找到了当事女生的个人社交账号主页。账号名叫杨易杜,里面全都是吵架的视频,和宿舍管理员阿姨吵,和顺风车司机吵,现在到了长沙,和一个4岁小朋友吵。
这次更加超出正常人认知的是,在家长已经道歉赔付医疗费用的情况下,这个女生竟然还要求一家三口书面道歉或是录视频道歉。话说把人家孩子脖子给勒成那样,然后让他们赔你医疗费用?
这女生绝对是吵架高手,每一个环节都拿捏得很到位。自己吃亏立刻呼吸性碱中毒发作,直接遁走。我看现在有声音质疑她是精神病患者,我觉得不是,她的每一阶段行为的目的性都很清晰,这样的人如果是精神病,那世界上没好人了。
看看她的社交平台主页吧。
那几个点赞高的,基本都是吵架视频。
我原本以为规则是保护守规则的人们的权益的。结果发现规则被利用来搞这些事情?
如果这样的行为,得不到严惩,这个社会的未来,将充满不确定。
我看不少自媒体朋友和微博上的网友,都说建议小朋友的父母报警,让警方来依法追究伤害小朋友的这个女子的法律责任。
然而,这点儿伤连轻微伤都谈不上,怎么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依哪条法?
这才几天啊,诬告的事情接连上演,能不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完善,不能再这么发展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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