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静又因为公开“站队”登上了热搜。9月8日,她为长沙“女子与4岁男童摸臀争议”中的男童发声,直言身为成年人,一定能分辨孩子行为是否恶意,不可未审先判、要求赔偿,这在法律上也不合法。她建议当事家长以后遇到这种事,找律师提诬告罪,可以反诉诬告、勒索,并呼吁家长都更有法律意识,才能保护孩子的成长。
这番表态,让这起已经僵持了半个多月的公共场所纠纷,再次回到公众视野。事件起因是在8月26日,长沙某餐厅内,来自福建的女孩小熊称被一名4岁男孩“摸了屁股”。监控画面显示,幼童手持玩具枪在餐厅跑动,经过女孩身边时,因为过道两边都有人,路比较窄,身体失衡,手部才触碰到了女孩身上。
事后,男童父母向小熊作出道歉,并赔付了相关医药费用。但小熊仍然要求对方要么书面道歉,要么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男童父母则称,小熊对男童有勒脖子的动作,孩子脖颈处还有勒痕。双方各执一词,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了三次调解,仍没能达成和解,当事女子坚持要走诉讼途径。
法律层面的分析也很快跟上。律师付建指出,4岁男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认知能力无法辨识肢体触碰带有性冒犯意图,不满足《民法典》第1010条性骚扰的“故意要件”,因此不构成性骚扰。
目前的情况是,男童父母已口头道歉并愿赔医药费,但前提是小熊先为拉扯中致孩子脖颈出现勒痕道歉。小熊拒绝,三次调解均失败。如今,小熊已准备对被指摸臀事件提起诉讼,而男童一方也可能面临反诉的风险。
这起纠纷之所以引人关注,恰恰在于它站在了“保护孩子”和“保护女性”两种社会情绪的交叉点上。成年人应当对性骚扰保持警惕,但正如伊能静所说,成年人也一定能分辨孩子是否恶意。在没有证据证明孩子具备主观故意之前,就给孩子扣上一顶“骚扰”的帽子,甚至要求一家三口拍视频道歉,确实容易让人感到“用力过猛”。
但另一方面,女孩在公共场所遇到身体接触时的应激反应也需要被理解。问题在于,当监控还原了“身体失衡,无意触碰”的细节之后,继续用成年人之间的那套标准去定义一名4岁幼童的行为,是否公平?
法律上,4岁男童不构成性骚扰,这个判断已经相当明确。而女生若因拉扯孩子致其脖颈出现勒痕,同样面临法律上的责任问题。伊能静的建议——找律师、提诬告罪、反诉诬告勒索——听起来有些“硬核”,但确实是在提醒家长:面对纠纷,不是只有“息事宁人”一条路,用法律手段保护孩子,同样是成年人的义务。
三次调解未果,双方即将对簿公堂,这场原本只是餐厅里的一起小摩擦,最终却演变成一场关于“边界、恶意与法律意识”的公共讨论。也许,对于当事双方而言,裁判这场争议的,不该是网上的情绪,而是那份能还原事实的监控,和真正讲证据的法律。
当然,在真相大白之前,我们最该学会的,或许是别急着站队,也别把孩子当成发泄情绪的出口。正如伊能静所说,成年人要能分辨孩子的行为是否恶意。同样,成年人也应该分辨,自己维权的时候,到底是在伸张正义,还是在制造新的伤害。
编辑:文小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