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南沙仙宾礁附近海域发生海上摩擦事件,菲律宾3015号渔业公务船无视中方多次警告,恶意碰撞中方舰艇。海上冲突发生之前,受中东地区局势扰动,国际成品油价格上行,菲律宾本土油气产出规模有限,绝大部分油气产品依靠进口,菲律宾国内能源缺口持续放大,国内多次发出能源风险预警。马科斯政府今年多次公开释放信号,希望重启中菲南海油气联合开发谈判,向中方提出合作诉求。
面对菲方释放的合作信号,中方对外明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大门始终敞开,但合作不能够只停留在口头层面,菲方需要停止侵权挑衅,以实际行动营造谈判所需要的氛围。菲方没有落实对应的行动,9月18日,菲律宾渔业与水产资源局下属3015号公务船进入仙宾礁附近海域,无视中方海警多次口头警告,两次从右舷斜插三洲澳艇的船艏,第二次机动的时候继续加速,直接造成两船擦碰。
中国海警局对外发布谈话,认定全部责任由菲方承担,要求菲方立刻停止侵权行径。几乎同一周期,菲律宾参议院通过预算方案,拨付约4470万美元财政资金,启动时隔四十年的全国油气盆地地球物理勘测,工作范围集中在菲律宾本土陆地以及近岸盆地,目标是吸引外部企业参与本土油气开采,降低本国对进口能源的依赖,这套项目不涉及南沙相关争议海域。
菲律宾国内能源压力已经十分突出,马科斯政府主动上门请求油气合作,为什么中方没有直接答应,立刻启动联合开发的谈判流程?联合开发属于主权争议背景之下的务实协作,项目落地的前提是双边最基本的互信。菲方只提出想要拿到油气合作带来的资源红利,却不愿意约束本国公务船在争议海区的冒险行动。
菲方一边向中方寻求资金技术,一边持续派遣船只闯入我方管辖海域制造摩擦,如果仓促开启谈判,等于把合作红利和对方的挑衅行为并行接受。中方不会把经贸能源合作当成单方面馈赠,口头的合作意愿,抵消不了海上实实在在的侵权行为,这就是中方没有答应立刻启动项目的主要原因。
菲方既清楚推进油气合作离不开南海局势降温,却又派出3015号公务船进入仙宾礁制造冲撞事件。这种“一边求合作、一边搞挑衅”的做法,究竟意欲何为?菲律宾政府内部不同部门的诉求并不统一,能源部门面对国内油价、供电压力,迫切希望借助南海油气资源缓解民生难题,因此主动对外释放合作信号。
而菲律宾渔业、海岸警卫相关系统,受到国内民族主义舆论、域外盟友的政策影响,持续执行进入争议海域巡航的任务,用来对内展示强硬姿态,换取国内选票支持。不同部门各行其是,没有形成统一对外口径。除此之外,菲方也抱有投机心理,既想从中方的油气开发中分得红利,又不愿放弃海上试探行动,试图两头得利。
再来看菲律宾敲定的本土油气盆地勘测项目。菲方拿出4000多万美元用于地球物理测绘,意在吸引资本开发本土油气。有观点认为,菲律宾依靠这套本土项目就可绕开与中方的谈判,解决能源危机。事情真有这么简单吗?
本土勘测项目存在明确的地理边界。这批预算对应的勘测范围,位于菲律宾本土陆地、内海及近岸盆地,并不覆盖南沙群岛周边争议海域。本土盆地已探明储量规模有限,开采周期同样很长,短期内无法弥补菲律宾巨大的能源缺口。即便本土项目全部顺利投产,菲律宾仍需大量进口外部油气,不可能替代南海争议海区的资源开发。所谓“绕开中方谈判”的设想,并不具备现实基础。
还有一个现实不能忽略:仙宾礁3015号船冲撞事件发生后,中菲互信进一步受损。中方一直维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立场,合作大门并未彻底关上,但此类海上冒险事件会抬高后续谈判门槛。未来如果要重新坐下来谈油气项目,菲方不能只靠外交口头表态,而需落实看得见的管控动作:约束公务船在争议海域的危险机动,减少海上摩擦频次。海上风险得不到管控,即便双方坐到谈判桌前,谈出的方案也很难落地执行。
同时还要看清3015号这类渔业公务船的使用方式。菲方不直接出动海军舰艇,而是大量使用渔业局公务船进入争议海区活动。这类船只不属于军用舰艇,可降低军事层面升级的风险,却足以完成抵近、穿插、投放人员物资等灰色行动。这是菲律宾近年来在南海反复使用的博弈模式:以民事公务载体制造既成事实,出事后再作舆论辩解。
南海油气合作并非简单的商业买卖,背后缠绕着主权争议、海上安全与国内派系政治分歧等诸多问题。单纯依靠外交口头示好,很难抵消海上实际摩擦带来的负面作用。看待这一轮连环事件,需将能源诉求、海上摩擦与本土勘探计划分开评估。能源危机可以催生合作意愿,但合作意愿不等于合作条件已经成熟。真正能推动谈判向前走的,是海上的克制行动,而非新闻发布会上的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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